根据《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等有关规定,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自2025年9月3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对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提出。
联系电话:0902-2362342 联系人:徐亚飞
序号 |
方案名称 |
组织审查单位 |
审查结论 |
1 |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七角井东盐池石盐、芒硝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哈密市自然资源局 |
通过 |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