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加氢站管理办法于2023年9月29日印发实施,有效期2年,在哈密市加氢站/制加氢一体站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计划对《哈密市加氢站管理办法(暂行)》予以保留,继续有效,按照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7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市工信局邮箱。
附件:《哈密市加氢站管理办法(暂行)》
联系人: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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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