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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开征集2027-2031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3
来源: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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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做好立法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哈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集2027-2031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工商联、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地方立法项目建议。

二、提出的地方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有关事项,准确反映我市现实而迫切的地方立法需求,突出地方特色,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提出的地方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符合宪法法律精神,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相抵触、不得限制或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四、提出的立法建议要具体明确。提出地方立法项目建议请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依据、立法必要性、可行性、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立法规范的主要内容等。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论证报告和法规(草案)文本建议稿。

五、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六、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2681日。

通信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建国南路19号院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编:839000

电子信箱:245834925@qq.com

传真:0902-2234281



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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