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为认真落实、深入推进哈密市农业水权水价改革工作,严格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红线和定额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地下水井电双控管理。全市井电双控设施已全面进入运行维护阶段,为规范井电双控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切实发挥其控水、节水作用,需明确各部门、各乡镇及运行维护单位职责任务,保证井电双控设施正常运行,做到用水量实时监控,确保用水量得到有效控制,巩固农业水权水价改革成果,为实现最严格地下水水资源管理提供重要支撑,特制定《哈密市取用地下水井电双控节水管理办法》。
二、文件制定的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有三章十五条内容,包括总则、工作职责、附则。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内容是制定本办法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宗旨;第二章为职责分工,主要内容是对水行政主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财政部门、电力部门、各乡镇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作了明确。第三章为附则,主要内容为特殊事项、解释执行时间。
四、文件制定程序
该文件由哈密市水利局起草完成,并对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了调研论证。2020年3月6日初稿以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分别征求了市委改革办、市司法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高新区管委会、哈密供电公司、兵团十三师水利局及各区县水利局意见和建议,共收集意见4条,采用4条。2020年3月22日市政府研究讨论通过。
五、文件实行日期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0年3月24日,实行日期是2020年3月24日。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