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61350-5/2024-00016
  • 发文字号:哈政办发〔2024〕13号
  • 有效性: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04-19
  • 发布日期:2024-04-19

关于印发2024年哈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9   【字体: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2024年哈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深刻认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办理程序等具体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同时,要高度重视《目录》事项的承办与执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各环节具体任务,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二、列入2024年《目录》的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要按计划加快办理进度,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法定程序,务必于年内完成并及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对于审议通过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执行单位必须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确保取得实效。

三、《目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变化等实际情况确需调整《目录》的,由承办单位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依据,提出调整意见报市司法局汇总后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决策承办单位和执行单位要将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依法规范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

附件:2024年哈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2024年哈密市人民政府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星星峡“一港一廊”规划设计编制

市交通运输局

2

哈密市中心城区供热专项规划

市住建局

3

哈密市节约用水中长期规划修编

2023—2035年)

市住建局

4

哈密市装备制造产业倍增发展支持措施

市工信局

5

调整哈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

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