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编制哈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是对哈密市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指导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开展国土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空间蓝图,是编制详细规划的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是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凡在规划范围内,涉及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各类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五个特征,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提出的哈密煤制油气基地和哈密至重庆特高压通道(新疆段)的战略要求。承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传导要求,紧紧围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对哈密提出的“建成中国式现代化典范城市、西北五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典范城市”的定位要求,深度融合哈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着力打造区域性的发展高地、创新高地和治理高地”“力争在全疆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思路。
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本规划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范围为伊州区、巴里坤县、伊吾县等1区2县(不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第一章现状基础
哈密市属西部干旱荒漠区,具有典型的干旱区荒漠—绿洲—山地景观特征。中部是天山主脉的高大山地,呈东西向延展,是哈密市林草连片区;山脉南北两侧的巴里坤盆地-伊吾河谷地和哈密盆地地势较为低平,绿洲集聚;其余区域主要为荒漠戈壁。
哈密市地理格局垂直分层,呈现“四山夹三盆”的地貌特征。哈密市从北向南依次为小哈甫提克山、三塘湖-淖毛湖盆地、天山支脉莫钦乌拉山、巴里坤盆地-伊吾河谷地、天山主脉、哈密盆地、觉罗塔格山。
哈密市能矿资源富集,土地资源以裸土地为主,水资源较为紧缺。哈密市煤铁镍铜等重要矿产查明资源量均居全疆前列,拥有丰富的风能、光能资源,被国家确定为千万千瓦级风电、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清洁能源开发潜力巨大。
农牧业产业布局逐步优化。初步形成晚熟哈密瓜、五堡优质大枣和绿色畜牧产业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有一定提升,多个农产品通过地理标志认证。
生态安全屏障逐渐稳固。持续加强东天山林区、巴里坤湖湿地和野骆驼保护区保护工作,实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和国家级沙漠公园保护性建设,持续推进防沙治沙工作。近五年,森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实现持续“双增长”,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双减少”。
城镇空间承载力逐步增强。城乡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农牧区生产生活环境条件有所改善。
国土空间区域关联度不断加强。公路网络逐步完善,公路里程实现突破,技术等级不断提高,铁路网络不断完善,高铁服务从无到有;哈密机场为全疆枢纽机场,巴里坤大河支线机场正在建设之中,国土空间区域协同能力得到提升。
能源安全保障逐步加强。哈密市是国家能源大通道上的重要节点,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疆电外送、疆煤外运的主战场,发电量位居西北三省区第二,西气东输管线四线和疆电外送第三通道建设稳步推进,有效保障了国家能源安全。
绿色低碳发展路径日益清晰。风电和光伏等清洁能源基地加快建设,风电装机总量位于全疆第一,旅游业逐渐发展成为哈密市重点产业,为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构建绿色低碳国土空间奠定了基础。
东疆门户,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公铁枢纽。哈密市地处亚欧腹部、中西亚经济圈内,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向内地开放的门户,又是我国向西开放的主要陆路通道和桥头堡,具有向东向西双向开放的地缘优势,素有“西域襟喉,中华拱卫”和“新疆门户”之称。哈密市随着公路铁路网络的不断完善,是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的公铁枢纽城市。
全国重要能源化工基地。哈密市能矿资源丰富,是全国重要能源化工基地。
兵地空间交错。哈密市中心城区与兵团第十三师火箭农场、红星一场等地互嵌发展,兵地融合发展特征突出。
独具特色的东天山历史文化。哈密市地处东西方文化、西域与中原文化交汇之地,既有鲜明的中原文化脉络,又有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少数民族古老传统的风情。长期以来屯垦文化、丝路文化、草原文化、民俗文化、汉文化,以及哈密瓜文化、大枣文化、奇石文化,与十二木卡姆共同构成了特色鲜明的东天山文化。
耕地质量有待持续提升。哈密市农业用水短缺,农用地整治工作滞后,部分永久基本农田零星分散,存在河道耕地、牧区耕地等不稳定耕地。受水资源匮乏影响,农田防护林退化严重。
绿洲生态保护治理任务艰巨。哈密市存在牧草地超载和退化现象,巴里坤湖、托勒库勒湖等水域受气候影响,水面存在季节性萎缩情况。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压力大,废弃工矿土地分布范围较广。
城市能级有待提高,布局有待优化。哈密市和兵团第十三师各城镇、各农牧团场之间经济协同度不足,哈密中心城区与兵团火箭农场路网、功能布局衔接度不够。
支撑体系保障能力有待加强。门户枢纽地位尚需凸显,铁路、航空运输能力不足,公铁空联运体系尚未形成。向南通道尚未形成。
城市宜居品质存在短板。中心城区幼儿园建设、养老设施建设、社区公园建设、社区体育设施、老旧小区停车设施等方面建设较慢。城市排水管网覆盖率低、管径较小。老旧小区设施老旧,存在安全隐患。
把握哈密市位于“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西部陆海新通道”和“西部陆上通道”重要节点的区位优势,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亚、巴基斯坦、蒙俄的交通联系,将哈密打造为国家陆路物流大通道的重要节点和全国战略纵深区域的重要物资集散地。响应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双循环”发展要求,借助哈密市能源资源富集的优势,建设国家级综合能源基地,保障“内循环”的国家能源安全;聚焦中国—中亚能源通道,将哈密打造为“外循环”上的石油、天然气、矿产品等大宗能源矿物资物流枢纽。随着能源安全与“能源革命”的提出,在“碳中和”和“碳达峰”目标引导下,借助国家相关优惠政策,牢牢把握哈密市光能、风能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园,在“碳源头”实现减排。
全球气候变暖趋势下,哈密市高中低山区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呈升高趋势,预计未来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和荒漠化等生态治理难度将加剧。哈密市水资源总量有限,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城镇的进一步发展,水资源的约束将更加突出。同时,哈密市产业结构偏重工业,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水平偏高,煤炭资源利用水平较低。在推进综合能源基地和煤制油气基地建设的过程中,可能对水环境质量、大气污染物排放、能源利用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第二章目标定位与空间战略
到2035年,建成区域性的发展高地、创新高地和治理高地。国家煤制油气基地基本建成,能源运输通道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风能、光能等清洁能源得到充分开发利用。重要交通通道建设基本完成,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公铁空枢纽中心。引水工程全面建成,城乡水资源安全得到充分保障,城市市政等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提升,地质灾害治理、公共卫生等各类灾害风险的防范能力明显提升。依托“城乡生活圈”全面构建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景观廊道和旅游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哈密特色魅力国土空间得到充分彰显。
到2050年,建成中国式现代化典范城市、西北地区高质量发展典范城市、新疆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在综合交通和商贸物流、综合能源和新兴产业方面,构筑具有全国影响力和辐射力的现代化城市;在公共服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方面,创建领先西北地区和全疆的现代化综合服务城市;在国土空间治理、生态环境方面,打造国际一流、全国领先的现代化生态城市。
安全保障。立足哈密市自身自然地理格局和国家对哈密能源战略保障的要求,实施保障农业安全、生态安全和国家能源安全为导向的安全保障战略。严格保护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维护以水为核心的绿洲生态安全,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筑牢绿洲生态安全底线,健全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预留西气东输设施廊道,重点保障疆电外送通道安全,抓紧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矿产资源的勘查和矿区规划工作,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核心引领。以产业园区和中心城区建设为核心,提升城市能级,建设自治区的区域副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区域发展。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助力国家能源基地建设。优化中心城区格局,建设绿洲城市,加快巴里坤和伊吾县城建设,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集约高效。精准配置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空间,优先保障哈密现代能源化工示范区、哈密中心城区等重点地区发展。规范利用和盘活农村建设用地,推进村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加大北部新兴产业区和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提高产业用地绩效。明确城市更新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哈密旧城区的城市更新。严控用水总量,优化水资源配置和用水结构,提高农业、工业用水效率。
品质提升。加强城乡风貌塑造,形成自然山林、农牧田园和荒漠戈壁三类风貌区。推进城区兵地间重要交通、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衔接,共建哈密美好城区。建设高品质蓝绿开敞空间、公园体系和绿道体系。建设高能级公共服务设施,为人才提供服务保障。加强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建设东疆区域公共服务中心和高地。按照强弱项补短板的原则,增加养老、幼儿园、污水处理厂等设施。
第三章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优先顺序,统筹推进三条控制线划定,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制定分类管控机制,将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
按照现状耕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原则,优先确定耕地保护目标,将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优先将质量较高,与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相邻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优先保护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和优质耕地,严格实施耕地用途管制。稳妥有序恢复流向其他农用地的耕地,补充流失耕地的缺口。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因建设确需占用的,须依法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确保粮食产能不下降。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机制,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考核,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终生追责。
按照生态功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将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保障哈密市生态安全底线,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将生态功能重要和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生态空间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在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避让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域,结合人口变化趋势和存量建设用地状况,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落实传导自治区主体功能区战略。明确区县主体功能。落实自治区主体功能区战略要求,伊州区为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巴里坤县和伊吾县为自治区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伊州区、巴里坤县、伊吾县均为能源资源富集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和边境地区。
深化细化乡镇主体功能。立足哈密自然地理格局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比较优势,结合三条控制线,以乡镇为基本单元,优化细化区县主体功能区布局。
叠加三个“特色功能”类型。在主体功能基础上,叠加三种“特色功能”类型,包括能源资源富集区、边境地区和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
适应荒漠—绿洲—山地梯度变化的自然地理特征,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构筑“三核一屏三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生态保护区:以乡镇主体功能区定位为基础,以自然地理边界和国土调查地类界线为主要依据,推动主体功能区向规划分区的传导。以保护生态空间为导向,将生态保护红线集中连片区域划为生态保护区。
农田保护区:将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区域划为农田保护区。
城镇发展区:将城镇开发边界集中连片区域划为城镇发展区。
乡村发展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包含一般耕地、园地、部分林地、部分草地、村庄用地、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各类配套设施用地等。
矿产能源发展区:落实国家、自治区资源安全战略,综合考虑哈密市矿产资源禀赋、开发利用条件、环境承载力、区域产业布局、生态保护约束等因素,将国家规划矿区、自治区级重点开采区和市级重点开采区划入矿产能源发展区。
用途结构调整优化:严格落实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园地基本保持稳定;持续推进以农田防护林、城镇防护林及村庄绿化为重点的防护林建设,林地少量增长;严格保护基本草原,草地面积保持稳定;保障设施农用地需求,保持农用地总体稳定。优先保障国家及自治区重大战略项目,有序安排民生项目和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保持村庄建设用地基本稳定,加大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力度,实现土地利用方式向增存并举转变。保护重要湖泊、水库、水系、湿地等生态空间面积稳定;控制盐碱地、沙地、裸土地等面积不增加,提升土地生态化水平与生态服务功能。
第四章农业空间与乡村振兴
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格实施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实至名归,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统筹推进耕地休养生息提升地力,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进行农作物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推进农田防护林管护工程和农村排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耕地生态化治理。
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地的源头管控,各类非农建设选址和布局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和避让永久基本农田。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应做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耕地开垦费,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不下降。严格落实对耕地占补平衡的后期管理。
严格控制优质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除国家安排退耕还林还草、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的耕地永久淹没等特殊情况外,将耕地转为林地、园地、坑塘水面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需通过将其他农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现区域范围内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减少。
依法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监测耕地种植用途变化动态。开展日常巡查和核查,对耕地种植用途改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格防止耕地非粮化。
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进行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提升耕地质量,进一步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结合哈密市农业水资源不足的实际情况,把高效节水灌溉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要内容,推广高效节水灌溉。
坚持稳粮、优蔬、促畜、兴特色发展方向,构建“一园三区,一带五基地”的现代农牧业空间发展格局。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是引领全市现代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伊州区精准农业区、巴里坤生态农业区、伊吾特色农业区是哈密市三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沿天山山脉分布的畜牧业发展带是哈密市现代畜牧业的根基;哈密瓜原产地基地、优质牛羊业养殖及奶业基地、精品林果业基地、优质蔬菜基地、高产粮食和饲草基地五类优势特色产业基地是提高哈密市农牧产品供给质量效益的支撑。
合理布局乡村空间,促进城市与乡村地区的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保持生态良好的乡村特色。引导人口转移,鼓励搬迁撤并类村庄居民向重点城镇集中,规划近远期乡镇村的撤并的合理化措施。突出以新型城镇化带动富民安居工程建设,促进城乡要素的优化配置。城区周边划为城乡一体化区,发展设施农业、现代农业,居民居住在城区,享受城市的服务设施,逐渐实现城乡融合。
以乡村发展区为基础,统筹保障产业融合发展空间。发挥“一心两翼”特色资源优势,拓展农业农村多种功能,延伸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产业链条,重点保障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空间。各区县应优先安排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结合旅游发展,因地制宜建设民族特色手工作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小型特色文化设施。延伸绿道网、蓝道网至绿洲乡村地区,争取更多的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等试点。推进自治区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培育后续自治区美丽乡村试点,争取国家级、自治区级田园综合体、美丽乡村试点项目。保留传统乡村风貌,保护传统村落民居,推进文化传承,打造一批文化价值突出和地域特色浓郁的传统村庄院落。
推动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农田连片整治,加强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和节水技术推广,使农用地提质增效。
全面推进农村废弃宅基地的拆旧复垦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保障村庄建设需求,鼓励盘活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充分预留建设用地指标,科学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和布局,预留适度的农民建房空间,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五章生态空间与绿色低碳
重点保护中部东天山生态空间,加强南部荒漠生态保育,提升河湖水系生态功能,推进防护绿带和自然公园建设,构建“一屏一区、多廊多带多节点”的生态安全格局,牢筑绿洲生态本底。
在东天山区域细化落实天山-准噶尔盆地西南部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推动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的开展。加强对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工作,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协同维护野骆驼迁徙通道。
保护和修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严格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稳固提升生态系统功能。重点加强野骆驼濒危国家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建设好蒙古野驴、雪豹、北山羊、白肩雕、金雕等常见国家、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
依托多条水系生态廊道,通过自然封育、植树造林、水系治理等综合措施,提升廊道生态空间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实施对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的保护。
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根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自然保护地管控,依法依规对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实行差别化管控。
强化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严格落实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水资源“三条红线”,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以“用好地表水、用足再生水、保护地下水、争取外调水”为总体原则,提高哈密市供水保障能力。
应对水资源紧约束,持续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针对生活用水及消防用水建设节水措施,回用于绿化及景观用水。推广节水节能型生产技术装备,加强对生产工艺技术的研究,采用节能节水的技术路线。加强用水的统计和管理,对重点用水系统和设备配置计量水表和控制仪表。完善水资源保护法规体系建设,健全水资源保护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生态园区建设和循环化改造,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再生水回用系统。
完善林地分级管理制度,对全域森林资源进行分类、分档评价,确定不同等级林地用途和使用条件。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加强东天山、莫钦乌拉山和小哈普提克山等主要山体植被保护。落实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机制和管护责任制。严禁擅自改变公益林地性质,禁止在生态公益林范围内采石、采砂、取土,禁止转为建设用地或农林种植用地。
重点推进道路防护绿带和防风固沙防护绿带建设,加强农村房前屋后生态景观林建设,营造良好平原森林网络,提升林地景观和生态质量。
推动基本草原划定,优先划定东天山及其两侧绿洲区域,从严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开展全市草地资源调查,积极开展全市草地资源监测评价和草原生物灾害监测评价,对于退化草原开展修复治理,落实禁牧休牧、草畜平衡等制度。
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严格控制占用湿地,经批准占用湿地的单位,应当恢复或者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可适度开展湿地科研、教育、体验、游憩等公共活动,引导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采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措施,扩大冰川周边林草覆盖面积,减缓冰川融雪消融、退缩减薄等趋势。
通过保护与修复受损生态系统结构、提高生态系统保护能力、完善区域生态格局,维护和增强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养分循环等功能。
通过防风固沙、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草恢复等措施,实现国土绿化空间布局优化,森林覆盖率稳步提升;流域水生态质量稳中有升;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生态风险明显降低;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人与自然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重点维育东天山、莫钦乌拉山地区森林、草原系统,提升水源涵养林地生态功能,稳固碳汇基底。推进东天山生态功能保护功能区和双井子荒漠林生态保护区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提升森林蓄积量和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优化戈壁区域内绿地空间布局,推进交通干线、河流廊道沿线绿化种植,以留白增绿、精准建绿等方式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利用哈密废旧矿井进行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试点工作。推动哈密北开展建设零碳园区,生态与效益高效结合利用园区中水资源种植蓖麻等生长适应性强、生态价值高的作物,提高生态修复成效。
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建立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按照国家、自治区安排部署,稳步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引导居民绿色低碳出行;加快清洁能源交通工具推广示范工程,实施“新能源公交车辆替换工程”和“重载交通运输车辆新能源替换工程”。
第六章城镇布局与集约高效发展
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协调人口、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以设施建设引导集聚发展。提升哈密市中心城区能级,推进能源基地建设,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做强重点乡镇,构筑“一主两副、一带三轴多点”的城镇发展格局。
深化全市城镇空间格局,统筹优化城乡资源要素配置,构建“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重点乡镇—一般乡镇”四级城镇中心体系。
优化产业用地供给,落实自治区对哈密市“能源化工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定位,优先保障国家农业科技产业园等国家级产业平台和哈密现代能源与化工产业示范区、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自治区级产业平台的用地需求,重点保障伊州区烟墩产业集聚区、哈密城北公铁联运物流园等市级产业平台的用地需求。确保重点产业平台与城市发展、产业转型和人口流动等相匹配。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坚持资源集约利用、园区集中布局、企业集群发展,强化点线结合、梯度集聚,推动重点产业向资源富集地区集中、向工业园区集中、向工业集聚区集中。
按照“中心城市—副中心城镇—乡镇团场政府驻地—村庄”四个层次,分别按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社会福利等设施类型进行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分层级差异化供给,构建覆盖全域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完善市级文化设施等,形成面向区域、服务全疆的市级公共服务设施。巴里坤县、伊吾县均至少配置1所县级综合医院、1所专科医院和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高职业教育与高中教育设施;配置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设施;完善及配置县级体育设施,配置体育场、体育馆等多样化体育场馆。完善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配置养老院、农村互助幸福院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站)。
在各乡镇和中心城区街道建设15分钟镇街生活圈,在城镇内部社区建设5-10分钟社区生活圈,在各村建设村组社区生活圈,依托城乡社区生活圈,布局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35年,全市15分钟镇街生活圈、5-10分钟社区生活圈和村组社区生活圈覆盖率达到100%。
各镇街15分钟社区生活圈依据《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分文旅、商贸、工业、农业等四种类型加以设施配置引导。村组社区生活圈依据《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按乡村振兴分类加以设施配置引导。
分类处置批而未供土地。批而未供土地主要集中在北部新兴产业区和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对短期内无法实施供应的批而未供土地,撤销调整批准文件。
分类盘活闲置用地。针对企业自身原因的闲置土地,采取督促企业动工开发、推动进入二级市场转让盘活等措施;针对其他原因的闲置土地,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收回或置换土地使用权等措施。推进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等专项规划编制,按照“一地一策”制定分类处置方案。规范利用和盘活农牧区农村建设用地,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推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建设相挂钩的政策,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通过新建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推进农村废弃地和工矿废弃地复垦。
提升工业园区土地开发强度和利用效率。优先保障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用地需求,加强产业园区绩效考核,对用地绩效不达标准的企业,设置退出机制。
第七章能矿资源空间与保护
按照就近转化利用的原则,构建哈密市“六煤七金两油气,三群四园四基地”能源资源开发格局。
重点勘查开采矿种为煤炭、煤层气、页岩气等能源矿产,铁、铜、镍、铅锌、金、钒、钛等金属矿产,以及硅质原料、花岗岩等非金属矿产。限制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等矿产,严格控制钨、稀土等特定保护性开采矿产。禁止开采矿种为砷和放射性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砂铁、可耕地砖瓦用粘土等矿产,禁止新设砂金开采项目,严格砂金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分区管理,衔接三条控制线和规划分区,科学规划重点开采区、重点勘查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
保障能源资源供应安全,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及自治区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采矿项目用地,在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时由部直接配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未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及自治区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采矿项目用地,在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时可使用以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核算的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
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在建、拟建和生产矿山应按照绿色矿山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改造提升,将生态保护的理念贯彻于整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全面推进绿色勘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地质环境保护与监督。持续推进伊州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力争建成一批社会形象良好、自我造血功能强的大型矿区,加强典型经验、先进模式的总结和推广,引领中小型矿山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分类推进煤炭、铜镍矿、铁矿、金矿等智能化矿山建设。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化平台,鼓励建设数据车间、数字矿山和智慧园区,提升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5G、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工业企业中的应用,鼓励传统产业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先进制造系统、智能制造设备区大型成套技术装备;支持矿山企业实施绿色矿山、数字化矿山、矿井智能化提升、智慧矿山建设等技术改造;推广使用装配机器人、焊接机器人等装备,提升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稳定性。
风光电建设应避开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自然公园、鸟类主要迁徙通道和迁徙地等生态保护区域。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禁止占用林地建设风机基础、施工和检修道路、升压站、集电线路等建设项目。
积极推进储能和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实行“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
第八章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特色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利用、传承,促进历史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构建“两核两区两廊一环”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总体格局。保护以巴里坤历史城区和哈密文化核心展示区为核心的文化名片。推进白杨河、甘露川文化生态保护展示区建设,推动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合理利用。打造东天山、哈密盆地丝绸之路廊道,串联哈密市历史遗存富集区。挖掘提升托克逊至鄯善段唐中线烽燧廊道和哈密至七角井段唐北线烽燧廊道,沿G335、G312、G331、S249等道路打造长城烽燧环。
加强巴里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保护好环绕古城的天山、巴里坤湖、巴里坤草原,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体现自然风景与历史人文景观的和谐统一。对历史城区周边山体加以保护,加强山体绿化,建设生态林地、生产林地。
加强汉城南街历史文化街区、满城十一巷历史文化街区、地藏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遵循历史遗存的真实性、历史风貌的完整性、社会生活的延续性的保护原则,重在保护和延续街区的历史格局与风貌,以保护整治的方式对街区内的建筑采取分类处置的措施,改善市政基础设施,增强永续发展活力。
在有效保护历史建筑的基础上,鼓励对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在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应在高度、体量、立面、色彩、功能等方面与历史建筑相协调。
对文物古迹进行全面保护和快速抢救,推进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明确保护要求和管理责任,严禁任何对文物本体造成破坏的行为,加强文物周边环境整治,提高历史环境品质。加强古遗址、古墓葬类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监测,符合条件的,依法纳入地下文物埋藏区管理。
强化对历史文化名村整体空间格局和风貌环境的保护,控制村庄建筑肌理,保护与村庄布局紧密联系的农田、草地和牧草地,延续村庄与周边自然风貌相互依存的空间关系;重点保护名村内古建、古树、古井等特色历史要素和民俗文化特色。
积极推进伊州区、巴里坤县和伊吾县中国传统村落申报工作。重视传统村落空间、历史、价值的完整性;重视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存在、形态、内涵的真实性;保持传统村落经济发展、传统文化、生态环境的延续性。
依托中国及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新疆哈密市哈密瓜栽培与贡瓜文化系统。定期举办哈密瓜节,推动哈密瓜原产地基地建设。完善哈密瓜园旅游景区设施,争创国家4A级旅游景区。
依托“四山夹三盆”、“十里不同天”的风貌特征,突出“天山冰川望草原、戈壁大漠绕绿洲”的自然禀赋,展现东西交融的东天山特色文化,确定“新疆风光缩影,丝路历史名城”的总体风貌定位。
结合市域自然环境、城乡发展的需要,形成以东天山为核心向南北梯次过渡的自然山林—农牧田园—荒漠戈壁三大风貌分区。
结合村庄分类引导规划,促进乡村个性发展。集聚提升型村庄以丰富村容村貌形态为主,形成兼具生产性和观赏性的特色农业景观,打造体现鲜明地域特征的乡(镇)品牌。城郊融合型村庄以推进存量农房微改造和新建农房风貌塑造为主,合理运用现代技术和生态环保材料,体现时代特色。特色保护型村庄以维护传统风貌、特色风貌为主,对严格保护历史文化要素,控制村庄空间布局形态,民居建筑风格、高度及色彩,把村庄建设成为历史底蕴丰厚、地域特色鲜明的人文魅力空间。充分利用独特的自然景观资源,构建景村一体的特色村庄。
构建以中心城区旅游服务中心为核心,以丝路文化旅游北廊道和丝路文化旅游南廊道为骨架,以绿洲田园休闲组团、翼龙雅丹探秘组团、古城文化体验组团、天山生态游乐组团、荒漠胡杨观光组团为支撑的“两核两廊五组团”旅游发展总体格局。
围绕哈密市“一日游四季,十里不同天”的气候特色,打造东天山旅游环线、跨东天山游线、东天山南坡游线、东天山北坡游线等特色旅游游线。发展沙漠自驾旅游、推动天山冰雪旅游、壮大红色研学旅游、推动东天山旅游景区、大海道旅游景区、巴里坤古城旅游景区、伊吾胡杨林生态园景区等核心景区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推动哈密瓜园旅游景区、塔库坎儿井旅游景区、哈密老城旅游景区、白杨沟流域汉唐遗址旅游景区、红星二场军垦文化旅游景区、伊水园旅游景区等景区争创国家4A级旅游景区。
第九章综合交通体系
落实国家级战略交通通道的建设,奠定哈密作为全国交通枢纽城市地位。通过通道的建设实现与“外蒙、北疆、南疆、华北地区、东北地区、中原地区、长江流域七大方向”的衔接。
做强哈密铁路枢纽,加快推进哈密市铁路建设步伐,完善铁路网布局,形成哈密市铁路网主骨架,支撑国家级运输廊道的建设,强化哈密交通枢纽地位,提升哈密市铁路网对外客运、货运能力,支撑哈密市产业发展。
强化哈密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大铁路枢纽的地位。加强东西向铁路廊道建设强化哈密与中原城市的客货运联系。依托兰新高铁实现哈密与中原城市快速衔接,打造新疆与内地形成一条全天候、大能力的高速铁路客运通道,大幅提升哈密对外客运能力。补足南北向铁路通道短板以支撑区域产业发展。完善市域内部货运铁路网络,加强哈密市域内部铁路建设,改善过分依赖公路运输的现状,打造多元化的综合货运交通系统。
利用G30以及兵地融合大道形成伊州区外环快速通道,促进兵地综合交通运输深度融合,带动周边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建设市区周边乡镇环路,串接柳树沟乡、三道岭镇、大泉湾乡以及西山乡等周边乡镇,保障市区周边乡镇之间联系。
构筑“一区、四港、九园、六中心”的仓储物流布局,快速集聚进出新疆的物流资源,建设进出疆物流中心。
优化机场布局,增强辐射能力。推进巴里坤大河支线机场建设,发挥其灵活、高效的特点,开展民航运输、航空运动、航空消防、灾害救援、草场与公路巡查等,为哈密市各行各业提供服务,此外规划建设起降点提高航空覆盖面。
第十章基础设施与防灾减灾
严格保护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建立保护名录,加强市二水厂、巴里坤拐把头地下水水源地、淖毛湖水厂水源地等42个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区域建设管控至2035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控制在100%,各水源的水经过净水厂处理后达均可达到饮用水三类以上标准。。
优化排水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至203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乡村污水处理率达到80%。排水系统统一采用截流式合流制,污水采用集中处理方式,污水处理设施需辐射到周边区域,截污干管宜沿河流岸线走向布置。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到2035年,城市近郊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农村,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建设“疆电外送”重要基地。提升哈密至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能力(“疆电外送”第一通道),预留准东至华东±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廊道(“疆电外送”第二通道),提升哈密北至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疆电外送”第三通道)和准东至三华±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廊道。
加强燃气设施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效能源流通体系。进一步完善西气东输一线、二线、三线等管线,预留西气东输四线,加快建设三塘湖天然气外输管线。结合输气管线有条件的城镇和园区建设门站,实现“气化哈密”目标。
至2035年,集中供热率达到90%。城镇以集中供热为主,优先发展热电联产,热源的建设应满足清洁供热要求。各乡镇及农村集中供热无法覆盖的区域采用分散清洁采暖方式,加强散煤治理工作,依据“电化哈密,工程要求,优先推广“煤改电”清洁供暖工程的实施因地制宜的选择电采暖设施。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站点和设施的配套布局,推进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完善“户分类、行政村收集、镇(街道)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机制,建立“户有垃圾箱、村组有垃圾收集点、镇(街道)有转运站,县有填埋场”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网络。
整合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建成高速互联、技术先进、功能完备、业务融合、安全可控的通信信息网络。无线通信网络、互联网宽带网络覆盖所有城乡社区,城乡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达到千兆以上。城乡有线广播电视用户数95%以上。重点推进5G、大数据中心、智慧能源、智慧园区、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推进5G网络建设,到2035年,实现5G网络深度覆盖。积极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全光纤、高宽带、安全可靠的接入网络及新一代互联网建设。积极提高全市宽带网络覆盖。加快推进城镇光纤宽带网络升级改造,完善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率,逐步实现所有行政村光纤宽带全覆盖。
明确防洪建设标准与要求。伊州区中心城区近期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远期达到100年一遇;巴里坤县、伊吾县中心城区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沿河乡、镇、村居民点防洪标准为10—20年一遇。特大型工矿企业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大型工矿企业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中小型工矿企业防洪标准为10-20年一遇。
规划设置市—区县—乡镇三级抗震救灾指挥体系,设置市级抗震救灾总指挥中心1个,各县(区)设置抗震救灾指挥中心,各乡镇、工业园区设次级指挥中心。加强疏散通道在城镇地震时的疏散能力,哈密市区县、园区等重要地段确保每个方向至少有两条以上的对外疏散通道,每个乡镇不少于三个方向的对外疏散通道。
构建哈密市全域覆盖、多灾种、多策略、多阶段的安全韧性防灾减灾体系,完善伊州区、巴里坤县和伊吾县、乡镇灾害群测群防及应急体系,最终建成主动防御、有效抵抗、高效响应、快速恢复的安全韧性哈密,实现中灾正常、大灾可控、巨灾可救,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提供社会安全保障。
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布局
遵循自然地理特征,确定“东优西进、北联南拓”的发展思路,优化城市布局,构建“绿带靓城、核心引领、轴带串联、组团支撑”的空间结构。
差异化管控居住用地供给,优化居住用地布局。住宅建设规划采取保留、提升改造、拆迁置换和新区建设等多种方式。保留现状建筑质量和居住环境较好的小区。提升改造老小社区,加快推进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公共绿化以及停车场进行新建和改造。对“脏乱差”、安全隐患严重、住房环境差、住宅结构不安全、群众改建需求迫切的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等进行拆迁置换。新建居住小区。注重景观环境建设,为居住人群提供更加便利、更加温馨的生活空间环境。
建立“城区级—组团级—社区级”三级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可达性,构建不同层次和类型、功能复合、安全韧性的城市生活圈。
构建“绿廊通内外、绿心连家园”的生态景观格局。完善中心城区各类公园建设。构建城市公园、社区公园、街头绿地等多层次的公共绿地系统,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500米覆盖率80%。
提高现有公共空间的公众可进入性,使市民能方便快捷地到达。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提供符合人们行为尺度的舒适度较高的公共设施和高水平高质量的城市公共艺术品,满足现代城市人们的审美需求,塑造富有魅力的街道空间环境。
保护以回王府为中心的文化名片,坚持推进阿勒屯历史文化名村等城市历史文化地标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品质整体提升。拟恢复回城、汉城(老城)、满城(兵城)三个历史文化空间。完善回王府—陕西寺—肃州寺—艾则孜艾格恰木麻扎慢行路径,串联整合哈密历史文化节点,营造城市传统文化展示带。
依托环城路、建国路、广东路等街道,串联哈密回王墓、木卡姆传承中心、回城城墙、老城城墙、陕西寺等历史文化资源,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展现哈密特色的历史记忆。
构建一个与哈密现代化城市发展进程相适应的、高效率、低耗费、一体化、人性化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形成高效衔接、安全畅通、绿色公平的综合交通系统,打造成新疆东部枢纽门户,建设畅达都市。
立足国省道、高速公路、火车站等对外交通通道及枢纽节点,以完善对外通道、综合交通枢纽为重点,着力构建内畅外通的综合交通网络,内联城区、外接全域、高效转换、顺畅衔接,不断提升交通运行效率。
基于现状路网,考虑未来交通发展需求,按照“窄马路、密路网”的理念,优化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建立与城市用地布局相协调、结构合理、安全畅通、设施完备的现代化路网系统,满足中心城区不断增长的交通需求。
坚持以人为本、绿色环保的理念,鼓励绿色交通出行方式。坚持公交引导城市发展,突出公共交通的主体地位,通过改善公共交通服务(高效、便捷、准点、舒适)以提升公交出行比例,并与其他交通方式协调发展,使公共交通成为城市客运交通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系统安全的慢行系统,结合街道和蓝绿网络,构建连通城市和城郊的绿道系统,提出城市中心城区覆盖地上地下的慢行系统规划要求,建设步行友好城市。
给水工程:保留伊州区第二、四水厂,加快伊州区第三水厂改扩建,应急备用水厂为一水厂,新建北部新兴产业组团给水加压泵站一座。
排水工程:以改扩建的第一污水处理厂、新建的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北部新兴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为核心,完善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体系。规划中心城区不建立雨水管道系统,雨水直接排到绿化带中自然渗透,在局部低洼易淹地方设置雨水排除设施,解决局部内涝问题。结合污水处理厂建新建第一、第二再生水厂,立足于本地自有水源,在灌溉林带、园林绿化、市政环卫、城市杂用、工业冷却等多方面利用再生水。
环卫工程:中心城区垃圾运送至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保留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4座垃圾转运站,新建5座垃圾转运站。
电力工程:保留现状华电热电厂、大南湖热电厂作为中心城区电源,以规划的220千伏哈密北变作为电源接入点,为中心城区110千伏电网提供支持。保留8座110千伏变电站和6座35千伏变电站,新建道北35千伏变电站。新建变电站建设形式优先采用半户内式或户内式。
燃气工程:以西气东输二线作为主要气源,以槽车运输液化天然气、车载压缩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作为辅助气源。
供热工程:哈密市中心城区热源主要为哈密热电厂、大南湖热电厂、北部新兴产业园1号换热站、第八中学换热站、疾控中心换热站和第十五小学换热站,北部新兴产业园2号换热站,陶家宫镇及城东片区集中供热热源。
通信工程:至2035年,实现中心城区有线电视网络全覆盖,构建“中心局—支局—所”通信体系,保留现状中国电信哈密长途传输局、城北物流园邮政支局、邮政支局(邮件处理中心)、广播电视局、哈密市广播电视局和中国邮政(火车站邮政支局),结合公建新建1座电信支局、1座邮政局和2座邮政支局。完善城市快递中转点、配送点等快递物流配送设施,促进快递物流为主的现代化服务业加快发展,方便居民生活。
中心城区划分2个一级安全韧性分区,实施差异化的安全治理。南部城市安全韧性区是中心城区安全韧性城市建设的重点,实行以完善和保障各类防灾设施为重点的安全治理对策;北部产业安全韧性区实行以防控监管重点目标企业为重点的安全治理对策。将2个一级分区细化为6个二级分区,北部产业安全韧性区设置1处中心避难场所,南部城市安全韧性区每个二级分区设置至少1处中心避难场所,形成具有独立防灾救灾机能的空间单元。
到2035年,中心城区共布局消防站17座,保留现状4座,规划新建和预留13座。
到2035年,中心城区人均人防防护面积不低于国家标准1平方米。防空地下室应建率达到标准要求,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率达到80%以上;加强指挥通信建设,警报覆盖范围达到100%。
建立市级应急医院互联互动体系,以综合医院作为灾时应急保障医院为基础,以中心和固定避难场所配建的临时医疗卫生场所为冗余,以协调推动跨地区、跨省市应急医疗卫生资源共享为互补,强化应对重特大灾害的应急医疗卫生保障能力。
结合棚户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等工作,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围绕城市更新工作,引导商业商务、文化交往、公园绿地等功能更新;补齐亟需短板,消除民生安全隐患。
结合城市更新重点地区的空间分布和现状特征,分区划定8个城市更新单元,分类提出城市更新措施。
保护中心城区自然生态基底,结合城市特色空间界面、标识地区,塑造蓝绿空间筑基底、轴线延展定骨架、服务核心引活力的城市特色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开发强度按Ⅴ级强度区、Ⅲ级强度区和Ⅱ级强度区三类分区进行开发强度整体管控。
统筹地下空间设施建设与地上开发相结合,在城市中心等地区,推进以地下停车、人防工程等为主,地下商业设施等为补充的地下设施建设,遵循资源保护与协调发展并重、近远结合、平战结合、公共优先和系统优先的原则。形成地下、地面交通相互协调的立体交通体系、集约高效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和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体系。
第十二章区域协调与兵地融合
加强与蒙古国的产业合作。探索建立双边经贸合作机制,加强与蒙古国工商组织、行业协会之间的交流合作。
积极融入天山廊道世界遗产旅游产业带和敦煌—乌鲁木齐“双核”互动旅游合作体系,建立“哈密—罗布泊—敦煌”金三角旅游合作区,争取高端论坛、大型节庆活动在哈密市举办。共建“哈密—酒泉—嘉峪关经济合作区”。集中兴办高载能产业,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完善无障碍互通的区域交通网络与信息网络平台,开展能源物流合作。
持续深化对口援疆。探索在哈密高新技术开发区建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积极承接河南、山东、湖南等中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全面开展产业和项目对接,跨区域共建“飞地产业园”或开发区“园中园”,创新利益分享与保护补偿机制。
完善“额济纳—伊吾—巴里坤—木垒—阜康—乌鲁木齐”北线高速公路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乌鲁木齐与内地城市之间的旅游专列在哈密市设站。
健全兵铁油企地党建引领区域化结对共建机制。建立市委统筹协调、兵地团结协作、部门协调联动的兵地融合发展工作领导体制,下设产业城镇融合、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社会、生态环保、国土空间、综合协调等专项小组,落实并协调兵地双方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与兵团第十三师共同建设东天山生态屏障,协调双方重要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廊道及生态功能节点,协同开展林草修复、水环境综合治理、荒漠治理、防风固沙带等生态建设项目,协调统一环境治理标准与要求。
在天山北坡垦区城镇带中共同做强哈密—新星城镇组群,强化哈密市中心城区和新星市双核心的极化带动作用,推动淖毛湖镇与胡杨镇、巴里坤县城与红山农场、烟墩产业集聚区与骆驿镇协同区、三道岭镇与柳树泉产业园协同发展。
牢固树立“兵地一盘棋”思想,基于兵团第十三师大营房区、火箭农场、红星二场与哈密市中心城区互嵌发展的特征,重点围绕“一河两区三设施”,打破“条块”分割。
第十三章实施保障与治理体系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与管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全面激发各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担当作为,为加强规划实施与管理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落实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加强领导干部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培训,规划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规划约束性指标考核评估监督问责机制,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实行党政同责、终身追责。
健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建立规划实施的部门沟通协商机制,协调解决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中的相关问题,确保国家、省级、市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细化完善人口调控、低效用地盘活、兵地合作等配套政策,强化各项政策的协调配合。根据人口调控要求,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制定和落实吸引高素质人才的各项政策,促进建成区和新建地区的人口布局优化。结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明确低效用地盘活的市、区(县)分成比例,完善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的有关财税政策,提高区县存量盘整的积极性。
以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统领,形成“三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三级”为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三类”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
巴里坤县、伊吾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严格落实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和约束性指标,深化细化本规划对巴里坤县、伊吾县提出的功能定位、发展规模、空间结构等方面的要求。不再单独编制伊州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伊州区可依据本规划进行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
“一张图”建设。基于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整合各部门各类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数字化底图,定期进行动态完善。完善国土空间数据共建共享机制,提升面向政府部门、行业和社会的数据服务能力。
规划动态评估调整机制。以信息化手段为基础,以评估报告为维度,以上位规划衔接、下位规划传导为调校,根据国家、自治区、地方重大发展需要,建立总体规划重大修改和调整机制,对总体规划实现动态维护。
规划监督管理。城市人民政府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原则,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的定期评估工作。
社会参与机制。引导和鼓励市民、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在规划编制、决策、实施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健全贯穿规划工作和城市治理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
推进农牧业空间保护。科学合理实施宜耕后备资源开发,统筹推进国土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和修复。严格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实施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促进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以乡镇为单元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近期重点推动巴里坤县大河镇、花园乡、奎苏镇、三塘湖镇农村居民点搬迁整治项目。
推动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优化与品质提升。推进哈密河生态修复工程。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