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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8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字体:

今年以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指引,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市委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按照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及市第二次党代会的安排,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坚持“以城建城、以城养城、以城兴城”的“经营城市”道路,持续强化城市建设与管理,全面提高城镇化建设质量,不断改善城市宜居环境,各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改善各族群众居住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旧改”为抓手推进城市更新,强化“问计于民”,坚持“需求透明、过程透明、成效透明”的实施原则,强化“改什么居民说了算、怎么改居民商量着办、改得好不好居民来评判”的流程要求,让群众对居住环境变化“瞧在眼里、暖在心里”,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同时,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小区改造,实现共策共谋、共建共管的良好局面。目前,改造的46个小区、6662户已完工。扎实推进石油小区、哈建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示范工作。

二是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健全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132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法治化工作进程,加强统筹分类指导,起草并上报《哈密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序推进伊州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目前各单体工程正在实施,累计完成投资3200万元。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健全生活垃圾“四分类”系统,年内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是加快建设完整居住社区。深入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对居住社区周边环境进行提升改造,打造“公园城市”,建设豫园、哈密历史文化广场、人民公园等一批居民“15分钟活动圈”。强弱项、补短板,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承载能力,实施三水厂扩建工程、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城市排水改扩建工程、城市道路等一批34个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2.8亿元。持续加强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组织开展党建引领物业及成立业主委员会培训2次,成立物业服务企业党支部及派驻党建指导员41家,成立业主委员会172家,培育党建引领物业试点小区5个。

(二)着力提升城市建设发展质量

一是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自治区新时代新型城镇化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哈密“三区、三基地、三中心”建设,开展城市建筑风貌研究,编制并上报《哈密市建筑风貌与品质提升技术导则》。科学谋划城市道路布局,编制城市交通体系规划,实施新民五路、东环路、卡尔苏路、中山南北路等30条道路改扩建,畅通中心城区微循环,打通城市“断头路、拐把路”。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发展,编制《哈密市城乡垃圾处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出台《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意见》,实现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二是打造健康安全宜居城市。按照城市更新行动和重点任务,开展了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及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强化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增强城市活力,更加满足群众的居住和休闲需要,实施延安路以北段、前进东路至光明路段、人民公园片区提升改造和阿牙路至延安路段的改造恢复,累计完成投资2.2亿元。优化城市停车位布设,科学调研我市停车现状,破解城市停车难题,机动灵活的增加夜间免费临时停车位,着力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累计增设停车位共计9632个,非机动车位777个。破解城市停车难题。全面落实扬尘治理“六个100%”要求。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将扬尘治理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同步部署检查,年内共检查建筑工地128个(次),下发涉及施工扬尘问题整改通知书25份,并将8个建筑工地的扬尘监测设备接入自治区智慧工地一体化服务平台。全面推进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完成巴里坤县3个历史文化街区和14个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和挂牌保护工作。

四是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搭建哈密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纵向对接国家、自治区平台,横向与其他信息系统数据融合,推动哈密市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大城管”工作格局,现已完成数据交换子系统、监督受理子系统等11个系统模块搭建,积极筹措项目资金,申报列入2022年哈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力争2022年底前建设完毕。全面加强城市网格化管理,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试点工作,常驻社区城管执法队员47人,配备执法车11辆,对讲机47部,执法记录仪24部。扎实推进城市体检和评估工作,委托第三方体检服务团队对区县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编制完成各区县城市体检报告,顺利通过了自治区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三)着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稳步巩固提升农村安居工程。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新发展,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特色,紧紧围绕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要求,尊重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及与周边景观环境,合理确定建房选址和建房面积。严把项目规划、审核、建设、验收关口,规范项目前期和验收手续,严禁项目未审先建、边审边建;严格落实分项检查验收管理机制,实行工程质量监管到户,确保监督检查到位率、工程质量合格率、竣工验收备案率实现三个“100%”。截至目前,全市年内计划建设的1008户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已全部开工,已完成竣工789户。

二是有序推进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执行自治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和技术导则相关规范,印发《哈密市2021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点》,成立市级统筹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农村房屋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区县住建系统开展了2021年哈密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第一季度交叉互检工作,指出存在问题21条,提出工作建议10条。截至目前,累计排查各类农村房屋69655户,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3378户,排查率100%,初判存在风险的房屋143户,已鉴定143户,鉴定率100%,鉴定为C、D级房屋137户,已完成整治137户,整治率100%;其他农村房屋66277户,初判存在风险的房屋196户,已鉴定196户,已整治完成126户。

三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集中治理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新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7座垃圾转运站,续建垃圾填埋场项目3座、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3座。目前,3座垃圾填埋场及3座垃圾中转站已通过初次竣工验收,剩余7座垃圾中转站建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年内新建农村公厕47座,开工47座,开工率100%。严格执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南要求,制定并下发《2021年哈密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排查范围,确定完成时间节点,进一步强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坚决防止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产生。

四是大力实施“煤改电”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8万平方米、供热二级管网改造、楼体供热系统分户改造1.8万户。开展华电至恒信并网建设项目,投资1.5亿元,新建从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源厂至恒信热力公司供热主管网DN1200、12.3公里,目前已完成供热管道对接工作。开展乡镇电供暖集中改造项目,申请国家专项债1.3亿元,对市域内18个乡镇(村)、农业园区开展电采暖改造,年内已实现农村154万平方米清洁供暖。

(四)着力解决好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一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政策措施,实施城市“一城一策”方案和住房发展规划,完成编制《哈密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2021-2025)》。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取得积极进展,基本实现“房住不炒”目标,年内全市商业用房销售均价10018元/㎡,同比上涨15.86%;新建住宅销售均价3627元每平方米,同比下降4.73%;二手房交易均价3241元每平方米,同比下降7.82%。

二是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监测指标体系。强化市场监测和评价,年内全市累计销售商品房41.0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6.14%;累计销售额18.47亿元,同比增长41.10%;其中,住宅销售面积3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1.99%;累计销售额12.84亿元,同比增长25.76%。二手房成交面积12.3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51%。全市批准商品房预售许可面积36.7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86%(其中:住房批准预售33.7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2%)。全市商品房库存面积59.4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库存面积22.08万㎡),去库存周期21个月,较2020年同期增长3个月。

三是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哈密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培育发展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指导“哈密市恒居乐家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盘活伊州区闲置公租房,进行社会化租赁,目前已有320套闲置公租房完成社会化配租。制定了《哈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完善了公租房审核机制、退出机制,实现精准保障。

四是稳步实施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屋改造。按照自治区下达我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的相关要求,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区县,督促指导各区县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合理确定改造方式,规范征收补偿程序,持续加大改造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目前,已完成自治区下达的500套改造任务。实施东、西河坝棚户区改造工作,支付补偿金额2.01亿元;推进伊州区完成3239套棚改安置房续建工作,累计完成投资1.6亿元。

(五)着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一是推动建筑产业稳步发展。持续加快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建筑业产值55亿元;新办建筑业企业19家,小升规建筑业企业19家;累计完成招投标152项(其中,施工138项、监理14项),中标价格51.1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21亿元。完成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备案24项,备案价格3.7147亿元。贯彻工程全过程咨询管理实施意见,出台《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改革纵深开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加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集成和应用,年内组织区县及各类专业人员参加自治区级专项培训会议2次。

二是培育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持续推进建筑领域技术工种3年2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行动,健全培训与就业有效衔接服务机制,年内完成培训4311人次,完成全年培训指标任务的107.8%;实现新增就业3688人,占全年培训指标的112.5%;取得职业技能证件1258人。充分整合建筑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训机构等各方资源,积极争取对口帮扶的河南援疆力量,累计筹措资金15.6万元。加强师资队伍、实训基地建设,设立标准化理论课培训教室4间,租用电子化考场1个,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6人,教学老师20余人,实现培训、实操、考试电子化、一体化。

三是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深入推进兵地联合执法,年内开展2轮次兵地建设工程质量联合巡察检查,累计检查建设项目31项,建筑面积65.4万平方米;检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5家,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10家;累计下发《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33份,《建设工程质量停工整改通知书》8份。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年内已实现建筑施工工地实名制管理100%。全面开展城镇房屋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现已完成既有房屋建筑9031栋,建筑面积3442.89万平方米和在建房屋建筑154栋,建筑面积150.24万平方米的排查工作;累计清查认定存在“两违”行为57起,已完成整改39起,正在整改18起。加强和改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推动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积极与市委编办对接,增设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管科”和“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中心”。

四是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进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面启动居住建筑执行75%节能标准,年内实现绿色建筑标准执行100%。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大力推进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等新技术应用,年内共组织专家评审3家绿色建材企业。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会同发改、财政等12部门联合印发《哈密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在政府投资工程、公共建筑及商品房开发项目中持续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应用。

(六)着力加快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健全法治体系。持续推进《哈密市物业管理条例》、《哈密市城镇供热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进程。目前,《哈密市城镇供热管理条例》已通过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查通过并由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哈密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已上报市政府审定。全面深化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开展2021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实地核查和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检查,累计核查企业19家,核查通过6家,督促整改7家,撤销不符合相应资质企业6家、13项资质。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年内共计开展各类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视频培训3次;组织3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宪法法律考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考试、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及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3轮次,合格率97%。

二是激发市场活力。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将立项至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限在115个工作日基础上,再压缩至90个工作日内。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助力企业早投资、早落地、早投产,年内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513项,同比增长60.82%;实现网上办件1419件,同比增长81.01%。规范中介服务管理和市场行为,搭建“哈密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超市”,年内完成20类(项)中介服务事项和39家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工作。深化行业“放管服”改革,推进实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全面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积极推动哈建集团打造哈密第一家国有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加快推进招投标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投标保函制度落实,鼓励投标企业以保险公司工程保险、银行保函代替现金保证金,已完成中华联合、中国人保2家保险公司备案,全年155个项目100%采用保险公司保单代替投标保证金担保方式,代替约2亿元现金保证金。推进新型标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一批强制性标准,确保各类工程高质量、高标准、高成效完成。

三是深入专项整治。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有序推进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深化农房抗震防灾工程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哈密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哈密市住建系统开展供热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各项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针对“一卡通”补助资金发放问题,目前已组织相关人员对区县检查情况进行了抽查,电话回访抽查92户,实地入户10户,尚未发现资金挪用等违法违纪违规等现象;针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问题,采取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方式,集中全局的力量分7个组对区县各街道、社区商服用气和餐饮服务业开展拉网式排查,现已排查隐患451条,治理451条,停业整改3家;针对供热领域专项整治问题,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投诉受理措施,组建测温回访队伍,对供热企业、居民投诉供热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回访满意度,实地走访回访了铁路8街、丽园小区等16个小区、43户,群众满意率为100%;建立了供热煤炭保供协调机制,制定了点对点保障方案,协调解决了68万吨的供热用煤问题。

四是深入做好对口援疆工作。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强工作对接,重点在新型城镇化发展、城市更新、村镇建设、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建筑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积极主动争取河南住建部门大力支持,签订《技术人才服务交流指导协议》,选派10人次柔性援疆专家前来哈密指导工作。全面启动住建系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对党员干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专业能力和工作本领,协同柔性援疆专家开展一区两县执法案卷抽检工作,检查案卷30余份,下发整改通知3份。积极主动做好援疆项目对接,确保项目落地落实,年内累计投入援疆资金1008万元用于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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