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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供销社2022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2-09   信息来源:市供销社   【字体:

2022年,市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新疆总目标,深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统筹推动服务三农,加快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为农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综合实力实现了新的提升。

一、围绕服务立社,全面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一)大力开展农副产品销售。一是农产品外销工作。从流通环节解决农产品“买难”和“卖难”问题,积极开展产销对接,通过哈密瓜协会引领,带动哈密瓜销售。积极将哈密特色农副产品在郑州地铁“哈密号”专列宣传销售,有效促进哈密乃至新疆特色农产品销售。二是打造内销平台。遍布我市两县一区主要街道社区的52家供销便民直销店,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绿色安全、质量保证、价格优惠的农副产品。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社建设是供销社融入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是搭建现代流通和电子商务网络不可或缺的终端环节。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加快基层社建设步伐,根据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打造一批建设标准高、服务能力强、群众评价好的基层社,示范带动全市系统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工作,在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线的总体发展思路,积极探索土地托管、土地流转、订单农业、农资、农机、农技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行业协会引领带动,基层供销社参与,带动当地农民开展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推动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三农”能力有待提升一是基层社网络不完善,处于“网破、线断、人散”的状态,不能适应农民多层次、多元化的生产生活需求,重构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任务较重。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虽然有一定数量,但质量不高,服务带动能力较弱,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三农”需要。三是经营结构不合理,营销手段创新不够,特别是围绕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上主动的、有效的服务还不够;区域内农业产业化关联度低,供销社联合优势发挥及带动作用不强。四是为农服务的范围不宽、规模不大、层次不高,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还没有真正渗透到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各个环节,与“农民群众的合作经济组织”属性还有一定差距。

(二)系统发展基础相对薄弱一是供销社肩上的历史包袱重,亏损企业扭亏难度大,历史遗留往来挂账清算困难。二是专业技术化人才以及经营管理人才匮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与企业在经营、投资、转型升级等方面的发展需要不适应。三是发展创新意识不强、管理创新能力不够、管理模式陈旧,无法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四是社属企业发展不平衡,现存企业主营业务单一、经营面狭窄、横向拓宽力度不足的现象比较突出,缺乏核心竞争力,大部分企业呈现亏损或盈亏平衡状态。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扎实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农产品加工多种形式产销对接,逐步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加快哈密市、巴里坤县供销社农副产品配送中心升级改造,推动农产品便民直销店建设,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二)加快特色农产品外销平台建设。在河南省加快建设哈密市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及大仓东移工作,带动本地农产品加工和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组织化程度。依托哈密农产品特色和产业优势,畅通农产品外销渠道。

(三)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建设为农服务中心,采取土地托管、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形式多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哈密市供销社

202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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