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落实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坚持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与制度保障协同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主要领导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组织专题法治讲座、带头参与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培训等多元形式,实现学法制度化、普法常态化、用法规范化。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述法制度,突出问题导向建立述法整改闭环机制,确保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业务履职深度融合。
(三)坚持职权法定,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一是抢抓机构改革有利时机,准确把握水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修订印发“三定”方案。全面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工程建设全流程管理、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等水利主责主业,合理布局内设机构职能分工,配齐配强执法力量。推动内设机构职责分工更加明晰,人员配备更趋合理,确保改革不改责。二是加强职权清单化建设。全面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本次新增3项行政权力。加强对新“三定”规定、权责清单、日常工作等逐项梳理,制定市水利局基本履职清单,为全局依法正确履职提供了基本遵循。三是提升水利审批工作效率。依托新疆政务服务网,编制完善市级政务服务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实现相同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结果等要素内容全区范围内统一,确保各公开和应用渠道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一体化动态管理、无差别办理。
(四)全面规范履职,系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举办全市水行政执法培训班,参加全市、自治区等执法专题培训、讲座10场,执法人员累计参学150人次,提升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推动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从立案、调查取证、执行等各阶段法律文书,提升全市水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执法行为纳入有效的制约机制下。三是落实普法宣传工作。发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重要宣传节点作用,精心组织活动启动仪式和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纪念品以及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展示治水成效、节水成果、科普节水知识。开展普法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利用村、社区升国旗仪式面向村、社区开展集中法律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宣讲水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节水保护意识。
二、特色亮点
(一)厘清职责边界,强化责任落实。结合“三定”规定、法律法规和业务实际,加强部门间沟通协商,厘清水利与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气象、林草等部门在防汛抗旱、河道采砂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对确需多部门管理事项,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工作衔接,确保职责履行到位、运行高效有序。
(二)加强内部管理,狠抓职责履行。建立完善内部通报机制,对照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重要文件、会议要求等工作安排,印发内部管理情况通报,及时掌握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全单位转变作风、强化担当、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借助援疆优势,提高执法水平。为贯彻落实对口援疆工作决策部署,邀请河南省水政监察专家赴哈开展柔性援疆工作。援助同志主动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传授水行政执法专业知识,交流日常管理工作经验,有力带动提升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综合能力水平。
三、问题短板和下一步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水法规政策学习的系统性、转化性有待深化,存在学用衔接不紧密现象;二是行政执法与普法教育协同机制有待完善,未能充分释放"以案释法"效能。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理论学习。聚焦思想筑基,建立制度化学习机制,配套开展法律顾问专题培训、典型案例解剖等实务教学,切实增强干部法治实践能力
二是推动法治机关建设迈向深入。以工作流程标准化为抓手,全面梳理各科室履行的法律法规,摸清各科室在依法行政方面短板弱项,依法依规明确日常业务工作的标准化流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防范行政行为违法风险,促进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三是提升水利普法质效。构建“主题宣传+以案释法”双轮驱动机制,组织开展2025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定期旁听庭审、执法场景实训等沉浸式学法,形成水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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