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2日在哈密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汪兹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23年哈密市本级预算第三次调整方案(草案)》,请予以审议。
一、市本级预算调整原因和依据
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了2023年哈密市本级预算草案。年度预算执行中,根据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以及二届市委第六十一次常委会会议决定的支出追加事项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数额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编制调整预算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市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调整方案
1.下级上解收入年初预算26.53亿元,建议调整为36.53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亿元,调整原因是按照二届市委第六十一次常委会会议纪要,统筹全市财力化解全市政府债务,其中:伊州区上解资金1亿元,巴里坤县上解资金2.5亿元,伊吾县上解资金6.5亿元。
2.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年初预算0.81亿元,建议调整为5.44亿元,其中:第一次预算调整经哈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复0.34亿元,第二次预算调整已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0.29亿元,此次调整4亿元,根据二届市委第六十一次常委会会议纪要,用于化解全市政府债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方案
市本级对各区县补助年初预算4亿元,建议调整为18亿元,调增14亿元。调整原因:根据市委第六十一次常委会会议纪要,统筹全市财力用于化解全市政府债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调整后,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78.5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8亿元,区县上解收入36.53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4.33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6亿元(再融资债券8亿元,提前下达一般债务限额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4亿元,调入资金0.11亿元,上年结余1.18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78.5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32亿元,市本级对各区县补助1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2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9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0.1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四)其他报告事项情况
本次预算调整都是预计数,实际执行数在下年人代会上予以报告。
三、2023年哈密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调整情况
(一)2023年哈密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1.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新财债〔2023〕14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2023年哈密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7.2亿元。主要包括:年初预算提前下达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亿元;此次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亿元(市本级0.3亿元,伊州区2.45亿元、巴里坤县0.75亿元、伊吾县0.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6.2亿元(市本级7.9亿元、伊州区8.1亿元、伊吾县0.2亿元)。
2.收回自治区部分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收回自治区部分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的通知》(新财债〔2023〕17号),按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的政策规定,结合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空间数据,收回哈密市部分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12.8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务限额,其中:市本级0.45亿元、伊州区8.75亿元、巴里坤县1.87亿元、伊吾县1.73亿元。
3.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调整后,2023年哈密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5.2亿元,分级情况如下:
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5亿元,专项债务12.9亿元;
伊州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2.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15亿元,专项债务8.7亿元;
巴里坤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35亿元,专项债务2.9亿元;
伊吾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亿元,专项债务0.7亿元。
调整后,2023年哈密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51.82亿元,分级情况如下:
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8.0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1.93亿元,专项债务76.1亿元;
伊州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6.9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9.21亿元,专项债务77.76亿元;
巴里坤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4.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6.98亿元,专项债务17.46亿元;
伊吾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2.3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8.28亿元,专项债14.1亿元。(详见附表)
(二)市本级政府债务预算调整及新增债券资金项目情况
1.市本级新增政府一般债务情况
市本级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4.5亿元,其中:年初预算提前下达4.2亿元;此次新增调整0.3亿元,具体用于市口岸委哈密市老爷庙口岸集中供热煤改电及管网维修建设项目0.2亿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哈密市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0.1亿元。
2.市本级新增政府专项债务情况
市本级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12.9亿元,其中:年初预算提前下达5亿元;此次新增调整7.9亿元,具体用于高新区管委会2022年哈密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2.5亿元,市交通运输局S245线哈密至敦煌公路建设项目1亿元、哈密城北公铁联运物流园公铁联运基地建设项目0.8亿元,市住建局哈密市生活垃圾分类全体系建设项目0.3亿元、哈密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0.4亿元,市教育局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哈密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1.7亿元,市水利局哈密市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0.2亿元,市中心医院哈密市中心医院综合门诊楼建设项目0.8亿元,市工信局哈密城北公铁联运物流园智慧公路港建设项目0.2亿元。
附表:
2023年哈密市政府债务限额
单位:亿元
序号 |
地区 |
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 |
||||||
新增政府债务限额 |
政府债务总限额 |
|||||||
合计 |
新增一般债务限额 |
新增专项债务限额 |
合计 |
一般债务总限额 |
专项债务总限额 |
|||
其中:乡村 振兴 |
||||||||
合计 |
37.20 |
12.00 |
1.68 |
25.20 |
351.82 |
166.40 |
185.42 |
|
1 |
市本级 |
17.40 |
4.50 |
12.90 |
98.03 |
21.93 |
76.10 |
|
2 |
伊州区 |
12.85 |
4.15 |
0.63 |
8.70 |
176.97 |
99.21 |
77.76 |
3 |
巴里坤县 |
5.25 |
2.35 |
0.55 |
2.90 |
44.44 |
26.98 |
17.46 |
4 |
伊吾县 |
1.70 |
1.00 |
0.50 |
0.70 |
32.38 |
18.28 |
1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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