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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哈密市本级预算第四次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体:

——2023年12月28日在哈密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汪兹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23年哈密市本级预算第四次调整方案(草案)》,请予以审议。

一、市本级预算调整原因和依据

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了2023年哈密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年度预算执行中,根据市政府第四次财经专题会议决定的支出追加事项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数额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编制调整预算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市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调整方案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年初预算8049万元,建议调整为55445万元,其中:经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复46341万元;此次调整1055万元,按照市政府第四次财经专题会议审议通过支出追加事项,动用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支出调整方案

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2023年市政府第四次财经专题会会议,调增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5万元,主要用于:

(1)市委办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现场会会场建设经费45.5万元;

(2)市委组织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经费140万元;

(3)市发改委经济研究专项工作经费60万元;

2.根据2023年市政府第四次财经专题会会议,调增节能环保支出450万元,主要用于市生态环境局哈密市戈壁生态调查评价与保护修复项目。

3.根据2023年市政府第四次财经专题会会议,调增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60万元,主要用于市自然资源规划设计院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调整后,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82.6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8亿元,区县体制上解收入36.53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4.33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5亿元,调入资金0.11亿元,上年结余1.18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82.6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73亿元,市本级对各区县补助1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2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9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3.8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其他报告事项情况

本次预算调整追加支出事项按照规定已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动用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5.5万元,调增后不会引起赤字,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本次预算调整都是预计数,实际执行数在下年人代会上予以报告。

三、市本级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专项债券转贷收支调整方案

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建议调整为34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5亿元,其中: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算调整25.2亿元,此次新增调整8.8亿元,调整原因主要是依法按程序新增的专项债券资金。

专项债券转贷支出建议调整为18.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8亿元,其中: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算调整12.3亿元,此次新增调整6.5亿元,调整原因主要是依法按程序转贷给区县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方案

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2023年市政府第四次财经专题会会议,调增教育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市教育局追加2023年阳光体育竞赛经费。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调整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36.59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11亿元,上年结余0.08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预计36.59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6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06亿元,调出资金0.05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8.8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四、2023年哈密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调整情况

(一)2023年哈密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1.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新财债〔2023〕14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2023年哈密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6亿元。已调整新增限额37.2亿元,此次调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8.8亿元,其中:市本级2.3亿元、伊州区6.3亿元、巴里坤县0.2亿元。

2.调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地州市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的通知》(新财债﹝2023﹞28号)文件要求,调减巴里坤县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15亿元,调增伊州区专项债务限额1.15亿元。

3.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1)2023年哈密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调整后,2023年哈密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4亿元。分级情况如下:

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9.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5亿元,专项债务15.2亿元;

伊州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0.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15亿元,专项债务16.15亿元;

巴里坤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35亿元,专项债务1.95亿元;

伊吾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亿元,专项债务0.7亿元。

2)2023年哈密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调整后,2023年哈密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51.82亿元,分级情况如下:

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6.3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1.93亿元,专项债务74.4亿元;

伊州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9.8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9.21亿元,专项债务80.61亿元;

巴里坤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3.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6.98亿元,专项债务16.31亿元;

伊吾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2.3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8.28亿元,专项债务14.1亿元。

(二)市本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项目情况

此次新增调整专项债券资金2.3亿元,具体用于市交通局S238红山口-十三间房-S328线公路建设项目1.6亿元,市交通运输局S245线哈密至敦煌公路建设项目0.5亿元、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女儿童医院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建设项目0.2亿元。

五、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

(一)收入调整方案

哈密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初预算20.23亿元,建议调整为20.7亿元,调增0.47亿元。

调整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增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加0.47亿元,由年初预算数6.49亿元,调整为6.96亿元,调增0.47亿元。

(二)支出调整方案

哈密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年初预算19.07亿元,建议调整为18.03亿元,调减1.04亿元,

调整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加0.16亿元;二是《哈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障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2023年医疗保险基金预算于2022年10月编制,编制时无相关历史数据作测算支撑,政策实施后门诊费用支出实际发生数据小于预算数据,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2023年预算调整,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含单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门诊费用支出调减1.2亿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调整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38.15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7亿元,上年结余17.4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预计18.0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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