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艾合买提·买买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24年哈密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以审议。
一、市本级预算调整原因和依据
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了2024年哈密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年度预算执行中,根据市委常委会第八十五次会议决定对伊州区追加补助6.98亿元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数额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编制调整预算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市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调整方案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年初预算3.29亿元,建议调整为10.27亿元,调增6.98亿元,主要原因:经市委常委会第八十五次会议决定追加对伊州区转移性补助支出6.98亿元。
(二)支出调整方案
调增对下转移支付支出6.98亿元,全部用于补助伊州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调整后,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82.6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8亿元,区县体制上解收入39.62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99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7亿元,调入资金0.18亿元,上年结余7.08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82.6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26亿元,市本级对各区县补助20.6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24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7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79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四)其他报告事项说明
本次预算调整追加支出事项动用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8亿元,调增后不会引起赤字,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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