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5年1月14日,我单位委托新疆立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哈密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对哈密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哈密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24-2035年)
(2)规划范围:本次热电联产规划范围为哈密市中心城区、哈密市周边乡镇,为推动兵地融合,同步考虑兵团第十三师管辖区域供热一体化发展。根据供热分布,具体分为7个供热片区,即华电片区、恒信片区、大南湖片区、北部工业园片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片区,乡镇区域(包含大泉湾乡、花园乡、陶家宫镇、二堡镇、七角井镇、白石头乡、西山乡、德外里乡、五堡镇),兵团第十三师规划区域(包含兵团第十三师管辖区域内的新星市、火箭农场、大营房片区、红星一场片区及红星二场片区),规划面积约为192.18km2。
(3)规划期限:基准年2024年;近期规划年限2024年-2025年;中期规划年限2026-2030年,远期规划年限2031-2035年。
(4)热负荷规划:哈密市中心城区近期采暖热负荷约为1707.57MW;中期采暖热负荷约为1952.95MW;远期采暖热负荷约为2247.28MW。产业园区近、中期工业热负荷约为792t/h,远期工业热负荷约为968t/h。
(5)热源规划:在规划区域内新增2台600MW超超临界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㗂8t/h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直流煤粉锅炉热电联产机组。厂址位于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的大南湖电厂二期扩建场地内。
(6)热网规划:结合热负荷分布和总体规划布局,根据哈密市近期、中期和远期热负荷需要,以远期热负荷为依据规划城市供热管网。
近期和中期实现哈密市集中供热管网的互联互通以及个别老旧管网的扩径改造,实现供热平衡,保障片区供热。远期合理规划供热主管线联通,实现多热源互联,可满足单热源事故工况下的供热需求,有效提高了供热保障的可靠性。
(7)换热站规划:本规划单座换热站规模控制在15万㎡以内,单套系统占地面积为200~250㎡,两套系统占地面积为250~300㎡。规划至2035年共新建184座换热站,其中近期新建换热站35座,中期新建换热站83座,远期新建换热站66座。
二、组织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902-2269405
传真:0902-2268087
三、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新疆立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玲玲
电子邮箱:331970802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地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环评信息的方式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意见建议征集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26日,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编制组织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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