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廷超代表:
您《关于将哈密市第五中学西北侧停车场扩建为三层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该地块位于广东路以南、滨河路以东、哈密市第五中学西北侧,用地面积约3600平方米,用地现状为近期新建社会公共停车场,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用地。项目的实施可以缓解片区停车压力,为五中学生及周边群众提供公共体育场馆,增强片区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水平。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单位拟指导伊州区教育局争取将此项目纳入建设规划,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并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进一步核实用地权属,明确项目用地范围和征迁范围,依法取得土地权属后,按照规划条件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哈密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志斌2232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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