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青年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创业工作决策部署和哈密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要求,确保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鼓励青年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实施哈密市兴农人才扶持工程,吸引高层次人才从事现代化农业生产。计划通过3到5年在全市范围内遴选支持100名左右现代农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和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增强合作社发展实力。2009-2023年争取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扶持合作社发展资金4738万元,通过财政资金的撬动,切实有效地发挥合作社在产业融合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从硬件配置、队伍建设、服务标准等方面全面强化基层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和水平,返乡创业者可就地就近享受免费的创业指导和服务。
四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青年返乡创业。设立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为包括返乡创业青年在内的各类创业群体提供免费的融资担保支持。个人最高可享受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可享受400万元,并给予实际产生利息50%的补贴。为青年返乡创业提供“低成本”资金保障。
五是选树典型,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将政策宣传和典型选树结合起来,通过“哈密发布”公众号、“哈密市融媒体中心”抖音账号、哈密电视台等渠道报道宣传返乡创业青年典型案例,树立了花园乡“甜美一口”冷饮店的妇女创业者艾米旦、乌拉台乡从事养殖的返乡大学生卡布力等创业典型,营造了鼓励青年返乡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实施“兴农人才扶持工程”、持续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创业指导和创业政策落实力度,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从事现代化农业生产。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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