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9期)

发布时间:2024-10-15   信息来源: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近期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时,检出不合格产品,涉及我市3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伊州区中阿牙地球新村农家乐销售的烤羊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伊州区中阿牙地球新村农家乐销售的烤羊肉(加工日期:2024年7月10日),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铅”的标准指标≤0.3mg/kg,实测值1.93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上述烤羊肉已全部销售完,执法人员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整改,开展不合格原因分析。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烤羊肉,由于烤羊肉是快消食品,未能召回。

二、哈密市海汇鲜市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鸽子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哈密市海汇鲜市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鸽子肉(购进日期:2024年1月4日),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100μg/kg、实测值311μ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上述未销售的26只鸽子已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开展分析不合格原因并启动召回程序。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现场检查发现未销售的26只鸽子并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启动召回程序,由于鸽子肉是快消食用农产品,未能召回。

三、哈密市海汇鲜市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甜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哈密市海汇鲜市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甜椒(购进日期:2024年7月18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噻虫胺”标准指标≤0.05mg/kg、实测值0.23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上述甜椒已全部销售完,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开展分析不合格原因并启动召回程序。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甜椒,当事人启动召回程序,由于甜椒是快消食用农产品,未能召回。

四、伊州区里坤食品加工店生产经营的里坤发酵乳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伊州区里坤食品加工店生产经营的里坤发酵乳(规格型号:300克/罐,生产日期:2024年7月12日),经抽样检验,“酵母”项目不符合GB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要求,“酵母”的标准指标≤100CFU/g,实测值1.3×104CFU/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上述里坤发酵乳已全部销售完,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开展分析不合格原因并启动召回程序。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里坤发酵乳,当事人启动召回程序,由于里坤发酵乳是快消食品,未能召回。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