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以下药品经营企业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注销后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02-2250269传真:0902-2251069
通信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14号
邮编:839000
电子邮件:12105034@qq.com
序 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备案)编号 |
1 |
哈密市万和药品零售有限公司 |
新DA9020050(单体) |
2 |
哈密市鸿泰药品有限责任公司建国南路分公司 |
新DB9020506 |
3 |
哈密天马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DA9020402 |
特此公告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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