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密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哈政办规〔2023〕1号)规定,第一届哈密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经申报推荐、审查筛选、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价、审查表决,确定了6家拟获奖组织,现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哈密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拟获奖组织
新疆新伊碳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
保利民爆哈密有限公司
二、哈密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拟获奖组织
哈密盛鼎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中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保利民爆哈密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班组
三、公示时间
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31日,公示期7天
四、反映问题的方式
公示对象如有不符合评奖条件或有影响评奖的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哈密市质量和知识产权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证据确凿。市质量和知识产权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调查属实并影响获奖资格的,依据有关程序取消获奖资格。
联系人:胡新平
联系电话:0902-2268450
联系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14号
哈密市质量和知识产权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