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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25-09-22   信息来源: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时,检出不合格产品,涉及我市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疆花麒特乳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全脂纯驼乳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抽检中,新疆花麒特乳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全脂纯驼乳粉(生产日期:2025年05月08日),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生产的全脂纯驼乳粉(生产日期:2025年05月08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的全脂纯驼乳粉。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相关证据,及时采取措施立即召回不合格全脂纯驼乳粉,消除隐患,积极整改并于2025年8月1日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另外,当事人在该批次全脂纯驼乳粉出厂前,已委托第三方对产品进行全项目的检验,同时在产品召回后也主动委托其他第三方对该批次产品的大肠菌落项目进行检验,检验结论均为合格,不存在主观故意违法,并且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没有造成重大社会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减轻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1825罐2025年5月8日生产的“华夏丝路”全脂纯驼乳粉(320克/罐);2.处20000元(二万元)的罚款。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经营者高度重视,启动召回程序,对其不合格原因进行了分析排查整改。当事人采取了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等整改措施,确保今后所销售商品质量达标。经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达到了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四)其他核查处置措施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5年8月1日组织复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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