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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5期)

发布时间:2025-10-31   信息来源: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近期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时,检出不合格产品,涉及我市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哈密新惠农供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海水虾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哈密新惠农供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海水虾(购进日期:2025年6月12日),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核查,当事人于2025年6月12日从哈密市东海鱼店食品配货中心购进了“海水虾”(北极甜虾)1件,1件5kg,购进价220元/件,销售价格是68元/kg,货值金额:340元,因“海水虾”已销售完毕故违法所得340元。

当事人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海水虾”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鉴于当事人收到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海水虾”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召回程序,且初次违法;非主观故意、“海水虾”中“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是当事人造成的;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且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发生食源性疾病;责令改正期间已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决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经营者高度重视,承诺要认真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今后所购进商品质量达标。

(四)其他核查处置措施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5年8月25日组织复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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