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时,检出不合格产品,涉及我市2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哈密信跃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茄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哈密信跃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茄子(购进日期:2026年5月4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销售的茄子(购进日期:2026年5月4日),已销售完毕,执法人员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开展不合格原因分析。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二、新疆金元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新疆金元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6年5月12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6年5月12日),已销售完毕,执法人员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开展不合格原因分析。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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