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赋予哈密“一标杆两典范”总体定位,结合近期马兴瑞书记对哈密提出“争做全疆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要挑大梁,做大贡献的工作要求。4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四个一批”重点项目推进会,并作专题部署,在家局领导、区县分局主要领导及50余家重点企业代表参会。会议明确以“四个一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为主线,充分挖掘释放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在潜能,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与项目建设高效衔接,扎实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见效,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创新服务模式,破解项目审批瓶颈
秉持“服务走在审批前、帮扶贯穿全过程”理念,市生态环境局创新建立“三项服务机制”,提升环评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一企一策”精准服务。一是为重点项目制定环评服务告知卡,明确审批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确保申报材料一次性通过,压缩报批时间。二是针对煤化工、能源、矿产等支柱产业,提前介入指导企业优化选址布局和工艺设计,避免“未批先建”等问题。三是建立周调度机制,对环评办理滞后的项目以电话、书面的形式及时予以提醒。
(二)“专班+专员”全流程跟踪。一是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重点项目服务专班,建立重点项目管理台账,将未办理环评手续的132个项目逐个分解到县处级领导,亲自推进,动态管理,实时掌握“四个一批”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二是以环保服务日为载体,安排业务骨干组成“环保管家”团队,定期开展现场指导,解决企业排污许可、总量指标统筹、环评手续办理等难题,实现全链条服务。
(三)“绿色通道”容缺快审。一是持续推进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取消多项环评审批前置条件。二是对短期内能够补充监测数据或正在进行公众参与的环评文件,推行“边公示边审查”,企业承诺后先行受理,同步评估,后续督促采纳公众合理诉求,审批时限最少压缩10个工作日。三是对16大类37小类环评告知承诺制项目,合并公示时间,报告书、报告表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15个工作日、8个工作日。
二、强化要素保障,释放政策红利动能
(一)加大资金支持,夯实生态根基。积极争取中央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推动供热、水泥、钢铁、焦化等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协助辖区内7家企业申报专项资金,目前已到位中央支持资金5649.5万元,以中央资金撬动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助力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破解重大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瓶颈。
(二)深化技术帮扶,提升治污效能。邀请国家及自治区专家来哈,针对突出环境问题,结合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需求,开展调研、授课、研讨和实地指导,切实提升企业减排效率,节约治污成本。
三、压实主体责任,健全长效监管体系
(一)“差异化”执法,提高监管精度。落实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职责,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坚持执法与服务结合,推行差异化监管、柔性执法,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对环保信用良好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对环保信用不良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倒逼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服务靠前”执法,助力企业发展。融合执法与服务,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为企业“送服务”“送理念”“送标准”,提高企业治污水平和责任意识。推进非现场执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掌握企业排污情况,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对守法企业降低检查频率,对违法企业加大执法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部署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建立“四个一批”项目动态调整机制,推动143个新建、在建项目年内投产达效。如国家能源集团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等。
二是强化环境要素保障,统筹用好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支持高新技术、清洁能源等项目落地,助力“六大产业集群”在哈密集聚发展。
三是严格生态环境监管,健全“源头预防—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全链条制度体系,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为哈密市建设现代化先行区提供坚实生态支撑。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正以实际行动,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寻求平衡,为哈密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在新时代的发展浪潮中,走出一条生态与经济共赢的特色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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