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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发布2024年第四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自动监测领域)

发布时间:2024-10-09   信息来源:哈密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哈密市发布2024年第四起生态环境

违法典型案例(自动监测领域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自动监测领域的监管,提升公众和企业的环保意识,现公开发布1起涉自动监测领域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一、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执法人员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平台上调取了哈密市某企业的监测数据,发现部分时段数据异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COD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故障报警巴歇尔槽流量计存在流量0值现象。该企业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检修、查找问题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检查当日,该企业在线监测设备仍然未恢复正常工作该企业存在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查处情况

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做出罚款77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案件启示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不能因为委托第三方运维而放松对在线监测设备的管理,企业必须增强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此案的办理督促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使用、维护自动监测设备,对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行为起到宣传、教育、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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