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6〕74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政发〔2016〕21号),提高公众对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的知情权,依据相关部门提供的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现将哈密市2025年第一季度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布如下:
供水厂出水水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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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州(市) |
水厂名称 |
水质合格率(%) |
哈密市 |
新疆哈密水务有限公司二水厂 |
99.8 |
新疆哈密水务有限公司三水厂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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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水务有限公司四水厂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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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县供排水公司水厂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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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塔峰供排水公司县城一、二水厂 |
100 |
备注:季度水质合格率=季度监测水质合格次数/季度监测水质总次数。
每次监测结果是否合格用单因子评价法评价。
用户水龙头水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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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 |
抽检比例(%) |
抽检合格率(%) |
伊州区 |
0.06 |
100 |
巴里坤县 |
0.1 |
100 |
伊吾县 |
0.21 |
100 |
备注:抽检比例=季度实际检测水龙头点数/水龙头总点数。
抽检合格率=抽检水质合格的水龙头点数/季度实际抽检水龙头点数。
每点次检测结果是否合格用单因子评价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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