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哈密市生态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8   信息来源:哈密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的通知(新环规20233号)相关规定,我局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对正面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清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902-2238045

邮箱:hmstzf@163.com

附件:《哈密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