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延续新疆和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小微企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14   信息来源:哈密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66号)《关于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和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复函》(环办便函2025421等文件要求,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受理了新疆和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经营许可证(小微企业)到期延续的申请。经现场审核并召开行政许可审查会对其有关证明材料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设施进行审查,认为该申请单位符合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相关要求,拟同意颁发新疆和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经营许可证(小微企业)。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企业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新疆和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常明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大河镇打柴沟村东侧原沙棘厂

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2-06(限定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中产生的除反应性废物外的相关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限定除易燃易爆废物外的其他危险废物)、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21-08900-249-08(限定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900-199-08(限定报废回收拆解行业产生的相关危险废物);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10-12264-011-12264-013-12900-251-12900-252-12900-253-12900-299-12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265-101-13900-014-13HW29含汞废物:900-023-29(限定生活垃圾分类产生的相关危险废物)、900-024-29(限定生活垃圾分类产生的相关危险废物);HW31含铅废物:900-052-31(限定废铅蓄电池);HW49其他废物:900-039-49900-041-49(限定含有或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相关危险废物)、900-045-49900-047-49(限定除剧毒化学品、反应性废物外的其他危险废物)、900-053-49900-999-49(限定除剧毒化学品、反应性废物外的其他危险废物);HW50废催化剂:900-049-50

核准经营规模:5000/

收集地域范围:哈密市

收集企业范围: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同时兼顾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学校等单位及社会源

公示时间:2026214—2026228

举报电话:0902-2236068

传真:0902-2236003

电子邮箱:hmssthjj@163.com

经办科室:哈密市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

                          2026214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