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2-2236080(兼传真)
通讯地址:哈密市伊州区翰林路13号,邮编83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哈密市巴里坤县新兴产业园三塘湖岔哈泉区 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 |
哈密市巴里坤县 |
新疆润江利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新疆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巴里坤县三塘湖镇岔哈泉区,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一座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Ⅱ类),总库容3000万m3,有效库容约2390万m3,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配套建设坝体工程、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防洪、排洪系统,风场系统、地下水监测井,生产管理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辅助工程。本项目总投资1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4630万元,占约总投资的12.2%。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管理、合理规划施工用地,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便道按固定路线布置,施工机械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碾压;施工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单独收集和存放,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防治水土流失。运营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运输路线,严禁随意行驶,碾压植被、破坏土壤;填埋场分区、分层、保湿碾压堆存,做到随倒随压,及时洒水;填埋场运行完毕后,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封场。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设置围挡,运输车辆遮盖、密闭,产尘物料帆布覆盖、路面及时清扫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主要采取措施有进出堆场的道路配备雾炮机定期喷洒抑尘,填埋场入口设置洗车台,进出车辆清洗除尘,堆场装卸、填埋等作业活动开启雾炮洒水抑尘,确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机械冲洗废水、泥浆废水和场地积水等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可移动式环保厕所。运营期产生的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系统收集至初级循环水池处理后,用于库区降尘。洗车废水经循环水池隔油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三塘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和分析,发现地下水环境受到污染时能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控制区域地下水环境持续恶化。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采取选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及减振等措施的情况下,厂界昼、夜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土进行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送填埋场进行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暂存,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期洗车循环水池和渗滤液调节池清理产生的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本填埋场填埋;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带盖垃圾箱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三塘湖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
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提出的意见及建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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