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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12   信息来源:哈密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210日-20252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2-2236080(兼传真)通讯地址:哈密市伊州区翰林路13号,邮编839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疆银瀚供应链有限公司骆驼圈子铁路专用线项目

哈密市伊州区

新疆银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州区境内,建设性质为新建,新建铁路专用线自临哈铁路骆驼圈子站西端2道引出,沿临哈铁路北侧并行约0.95千米,折向西北方向,绕避1号泄洪渠,继续沿西北方向走行,上跨疙瘩井8队新建泄洪通道,行至终点银瀚装卸站,线路全长4.151千米。项目总投资40912.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79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5%。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严禁大风天气进行易产尘施工作业。合理安排建筑材料临时堆放场地,严禁露天堆放粉砂状建筑材料和施工垃圾,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进行遮盖,定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洒水降尘。运营期通过采取选用低排放机车、提高燃料燃烧率、加强对设备及车辆的维护等,降低列车运行时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至防渗收集池中,定期清运至骆驼圈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进行处理,回用于洒水降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通过加强铁路管理、提高铁路装备技术含量,在车辆构造设计上,加强防震、吸声措施,对轨道和桥梁加强减震措施;同时运营单位加强运输管理,定期进行轨道打磨和旋轮等,使铁路在较佳的线路条件下运行。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哈密市伊州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严禁随意排放。施工初期挖出来的土方大部分做回填使用,少量施工弃土及时清运至DK1+600处右侧废弃取土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可以回收利用部分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其余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填埋。

2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南岔路口建筑用碎石矿

哈密市伊州区

哈密市腾丰矿业有限公司

新疆碧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哈密市西南200°方位直线距离45km处,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436526m2,开矿区范围面积40732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年开采加工26万m³建筑石料用闪长岩矿生产线、露天采场、工业场地、生活办公区、排土场、成品堆场和矿山道路等配套设施,矿山服务年限6.3a。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45万元,占总投资10.54%。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并严格落实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严格控制开采边界,固定开采和生产设备摆放位置,禁止随意压占土地;固定运输道路,严禁随意乱开便道,采矿生产作业严格限制在矿区范围内,边开采边恢复,废石及时回填采坑,在开采境界外设置截排水沟,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及时治理减少水土流失;闭矿后恢复矿山原有生态功能,拆除建构筑物,清理平整工业场地,进行土地复垦,采坑外围设置围栏、警示牌。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运营期破碎机、振动筛均布置于密闭厂房内,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爆破、开采过程以及原料卸料和成品装车过程使用雾炮洒水降尘,排土场采取压实+洒水降尘,成品堆场采取半封闭仓库+洒水降尘措施后,矿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运营期降尘用水自然蒸发,不外排;洗沙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拉运至哈密市污水处理厂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设备安装减震垫、定期维护保养、工作人员佩戴防噪耳机等措施后,运营期矿区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带盖垃圾箱(桶)内,定期运至哈密市伊州区南湖垃圾填埋场;施工弃土方用于场地及道路平整,做到土石方开挖平衡,不产生弃土。运营期开采废石回填矿坑;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和沉淀池泥沙收集于排土场,用于闭矿后矿坑回填;废布袋由厂家置换后带回处置;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和含油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

哈密盈泰矿业有限公司哈密大马庄山干排尾矿库建设工程项目

哈密市伊州区

哈密盈泰矿业有限公司

新疆润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州区哈密盈泰矿业有限公司钛铁矿选矿厂东南侧直线距离约2千米,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新建干式堆存尾矿库1座,采用库中法排矿,占地面积为81.11公顷,总库容2200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752.66万立方米,总坝高53.5米,属三等库,服务年限为20年。本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96.81万元,占约总投资的22.15%。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管理、合理规划施工用地,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便道按固定路线布置,施工机械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碾压;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防治水土流失。运营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运输路线,严禁随意行驶,碾压植被、破坏土壤,编制《尾矿库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按方案实施尾矿库生态恢复治理措施;尾矿库关闭与封场期要严格执行《尾矿库闭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要求。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限制车速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运营期尾矿采用分层、分区、碾压的堆存工艺,通过定期对尾矿砂沉积面等尾矿裸露处喷洒生物抑尘剂、库区运输车辆限速行驶、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后,项目区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7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生活依托选矿厂已有的生活设施,产生的施工期生活污水全部进入选矿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运营期尾矿库每层堆积坝设置有排水沟,汇入拦挡坝前,再抽排至尾矿库集水池;库区防渗层上铺设卵石作为渗滤液导排层,下游设置排水井,抽排至尾矿库集水池。在尾矿库下游最低处设置回水池,经沉淀池处理后泵至哈密盈泰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回用和洒水降尘。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选矿厂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废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用于选矿工艺或厂区绿化及道路喷洒抑尘等。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及隔声等措施后,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运营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建立地下水监测系统并持续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污染。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土砂石优先用于场地平整填方、道路建设等,做到土石方平衡。运营期尾矿砂堆存于尾矿库,生活垃圾设封闭垃圾箱集中收集,定期运至伊州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提出的意见及建议。

4

新疆哈密市东戈壁钼矿采选工程

哈密市伊州区

新疆洛钼矿业有限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州区,西侧为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距离保护区最近的工程为西排土场,西排土场边界距离保护区560m。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2107.29万平方米,其中采矿区占地面积约为1185.27万平方米,选矿区占地面积约为922.02万平方米,均位于企业矿区内,本项目采矿方式为露天开采。产品主要为钼精矿和铜精矿,本项目由采场、采矿工业场地、采矿生活场地、选矿厂、选厂生活场地、破碎站、高位水池、尾矿库、排土场、尾矿输送设施、道路区、供电线路区、供排水系统区组成。项目总投资610077.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170万元,占比2.65%。

(一)生态环境治理措施:施工期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从生态保护角度优化设计并指导施工;限定施工人员活动范围,禁止车辆在非工作道路上到处乱跑和随意碾压,尽可能保护原始地貌状态;项目施工前应对工程占用区域可利用的表层砾幕单独集中堆放,加强堆存防护及管理,确保有效回用;科学合理地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尽量减少挖填方,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有地貌,施工结束后恢复施工迹地。

运营期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露天开采,排弃废石,不得随意占用土地资源;文明作业,减少开采、排弃废石和运输等活动对土壤和植被的破坏和扰动;排土场在排土过程应随排随平整碾压,已经结束排弃的排土场平台,在不影响整个露天矿排土作业时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定期进行稳定性监测,避免事故的发生;采取“先拦后弃”,按规范修筑拦石坝和截洪沟,做好边坡防护和废石稳定工作,定期对废石临时堆场拦渣坝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隐患并安全处置;靠近野骆驼保护区的矿区西侧边界外设置150米的缓冲保护地带,在缓冲带边界设立警示标志。严禁各类人员在施工期及运营期进入该保护地带,避免因人类活动对保护区环境质量带来的不良影响;制定职工教育及培训计划,定期对职工进行濒危动植物保护知识的培训。矿山服务期满后,项目区进行复垦,复垦方向应与周边地貌基本一致;尾矿库关闭与封场期要严格执行《尾矿库闭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要求。

(二)大气环境治理措施:施工期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遮盖、控制车速等抑尘措施。施工车辆确保正常运行。大风天气禁止大量土石方施工作业。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和筛分过程所产生的颗粒物,其中矿石破碎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废石破碎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原矿堆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3),中细碎车间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4),S1筛分车间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4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5),高压辊磨及S2筛分车间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4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6),中间堆场及转运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4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7),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5467-2010)表5限值要求。运营期无组织废气通过设置封闭式生产车间,控制卸载高度,厂区及废石堆场定期洒水降尘;厂区内道路硬化,道路两侧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化;定期在尾矿库干滩洒水降尘,保持尾矿砂表面的湿度;对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的检查、检修,以减少跑、冒、滴、漏的发生。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区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5467-2010)表6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治理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生活区优先建设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的污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运营期矿坑涌水全部回用于露天采区降尘、生产系统降尘;选矿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A级排放标准后,回用于降尘和绿化。运营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建立地下水监测系统并持续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污染。尾矿库闭库后保留排水系统和回水设施,库内水量逐渐蒸发。同时通过生态恢复治理,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四)声环境治理措施:施工期使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高噪设备集中施工造成局部噪声过高。施工噪声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噪声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除。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合理布局,利用车间隔声降噪、设置减振垫等措施。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项目区场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治理措施:运营期本项目尾矿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尾矿堆存于尾矿库,尾矿库建设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和管理。废石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石堆存于废石堆场,废石堆场建设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和管理;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哈密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运营期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废油库,废油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管理,废机油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与管理制度;尾矿库严格按照《选矿安全规程》《选矿厂尾矿库设施设计规范》《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规范对尾矿库进行设计、施工、生产运行、关闭及安全监督管理与维护;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尾矿输送、排水、回水、防汛、抗震等检查和监测工作;控制库区内水位和正常堆放,对坝体渗流、变形等采取措施;对尾矿库进行管理和维护,随时检查尾矿库排水、排洪等构筑物的排洪情况;建立健全巡坝护坝工作责任制度,安排专人巡视尾矿坝和整个尾矿库区,保护好尾矿库内相关观测设施,做好坝体安全监测工作;按照《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规范尾矿库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尾矿库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要求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并定期开展演练。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开展了三次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5

新疆曌唐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新材料项目

哈密市伊州区

新疆曌唐新材料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巍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哈密高新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占地面积194000平方米,建设性质为新建,本项目主要建设3条氢化丁腈橡胶生产线,1条2,5-呋喃二甲醇生产线并配套相应附属设施,建成后年产氢化丁腈橡胶15000吨/年,2,5-呋喃二甲醇800吨/年。项目厂区隔友谊大道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其中3条氢化丁腈橡胶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位于南区,1条2,5-呋喃二甲醇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位于北区。项目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环保投资2026万元,占总投资2.53%。

(一)大气环境治理措施:施工期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遮盖、控制车速等抑尘措施。施工车辆确保正常运行。大风天气禁止进行大量土石方施工作业。运行期氢化丁腈橡胶装置在脱附、溶胶、催化加氢、冷凝、混胶、预提浓、脱挥精馏工段产生的工艺废气2,5-呋喃二甲醇装置在合成、蒸馏、冷凝、脱色干燥工段产生的工艺废气危废贮存危废贮存过程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RCO+碱洗+水洗+活性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氯苯、非甲烷总烃及氯化氢污染物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2,5-呋喃二甲醇装置在淬灭工段产生的工艺废气经水洗后15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氨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装置区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的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的规定执行。优先使用低(无)泄漏的泵、压缩机等,阀门、仪表、设备法兰外的密封面和垫片提高密封等级。全厂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7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氨污染物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限值,氯苯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治理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施工营地建设的排水系统收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运行期循环冷却水、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室废水、地面冲洗水及生活污水,统一进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15立方米/小时,采用助凝+絮凝沉淀+斜板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限值后,排入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现象。厂区重点防渗区包括储罐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危废贮存库,一般防渗区包括生产装置区、仓库等。危废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其他各分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进行防渗处理

(三)声环境治理措施:运营期合理布置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在专门的隔音间内,机座减振,加强设备维修保养。运营期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废超滤膜、废碳分子筛由设备厂家更换回收废弃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氯苯废液、废分子筛、废滤网、蒸馏残渣、废金属过滤板、废活性炭、废盐杂质、废钛棒滤芯、废试剂、废润滑油、废催化剂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占地面积600平方米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运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执行。加强厂区内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管理,建立环境管理台账。污水处理污泥需进行危险废物鉴定,按照鉴定后的属性进行合理处置,在未开展性质鉴定工作前,暂按危险废物管理。若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若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则运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1.总图布置根据工厂的生产流程及各组成部分的生产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按功能分区集中布置;2.工艺装置尽量采用露天或敞开框架布置,对易燃易爆封闭厂房尽量加大门窗泄压面积或采用屋面泄压,并加强通风换气,避免死角造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聚集;3.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的结构形式以及选用材料符合防火防爆要求;4.原料、危险废物等分类贮存;5.废气处理装置发生异常,应尽快停止生产,风机停止排风,将废气控制在密闭区域内;6.采取的防止环境污染的主动控制措施从生产过程入手,在工艺、管道、设备和给排水等方面尽可能的采取泄漏控制措施;7.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碳排放措施:1.厂区内外运输减排措施:①项目在总图布置时,根据工艺生产的需要,按照工艺流向布置,物料顺行,合理分配运输量,减少物流,减少折返、迂回以及货物的重复装卸和搬运,减少厂内运输货物周转量,缩短运输距离,从而减少厂区内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设备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②工艺设备和建构筑物合理布局,水泵房、变配电设施等均设置在负荷中心,减少电力等能源输送损耗,减少电力隐含的二氧化碳排放量。③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公路运输采用新能源汽车和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电气设施减污降碳措施:项目在电气设备设施上采用了多种节能措施,从而间接减少了电力隐含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2.管理措施推动企业自身节能减排,建立健全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碳资产管理能力。

3.碳排放管理及监测计划制定温室气体年度监测计划,对碳排放相关的关键参数进行监测和分析,形成台账管理和记录。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开展了三次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6

新疆润宇新能源有限公司20万千瓦风电项目

哈密市伊州区

新疆润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州区境内,建设性质为新建,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为200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27台单机容量为7.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27台35kV箱变;配套储能电站建设规模20MW/40MWh,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本次评价不包含配套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工程。本项目总投资110390.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万元,占总投资的0.15%。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管理,合理规划施工用地,控制施工范围,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使施工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降至最低;按照固定路线布置施工便道,限定施工机械行驶路线,不可随意碾压,及时恢复土地原有功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工程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施工场地进行,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新增水土流失。运营期利用施工便道作为检修道路需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或变更行车道路的宽度和长度,避免对地表产生新的扰动。

(二)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施工期主要采取物料遮盖、路面采取洒水抑尘、车辆限速、加强车辆设备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等措施控制扬尘和燃油废气污染,空气污染随施工期结束而随之消失。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三)水污染治理措施: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养护期间水分自然蒸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移动式环保厕所和防渗污水收集池,委托清运至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B级标准后,用于站区绿化及道路浇洒,冬季存储于150m3集水池中翌年再用,不外排。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废弃包装箱(袋)统一回收后外卖给废品收购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放置在施工营地带盖垃圾箱,定期委托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营期报废零部件和废弃风机叶片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置或送综合利用单位回收再利用,废磷酸铁锂电池直接由厂家运走回收处理,不在项目区储存。风电场产生的废润滑油由维修服务单位负责统一回收利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项目区暂存。箱变事故时排放的废油全部进入贮油坑,风机检修产生废液压油以及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拟建危废暂存库内,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运至就近生活垃圾转运站统一处理。

(五)噪声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优化施工组织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用选取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场址优化布局等措施后,风电场场界噪声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功能区限值要求,储能站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功能区限值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建立风险组织管理体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项目27台箱式变压器底部各设置1座4.0m3贮油坑,贮油坑容积满足最大单台变压器100%排油量要求并进行防渗处理;及时合规妥善处置泄漏的废油。

7

哈密重工业园(开关站)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哈密市伊州区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重工业园220千伏开关站、新建烟墩变—重工业园开关站220千伏线路、新建银河路-湘晟钛业Ⅰ、Ⅱ回π入重工业园开关站220千伏线路、扩建烟墩变220千伏出线间隔2回。项目总投资373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占总投资的0.36%。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前办理征占草地、林地相关占用手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合理规划临时占地,减少原始土壤的扰动,尽量避免对植被的破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输电线路一档跨越基本农田,不在基本农田内立塔。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运输采用带篷布的汽车运输。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压实,做好施工场地恢复工作,以减少水土流失。基础开挖时应做到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运营期依托周边已有道路作为输电线路巡检道路,对于无法通行路段采用人工巡线或无人机巡线。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限制车速、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三、强化水污染防治。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环保厕所用于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排污,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拉运,施工结束后拆除。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本工程输电线路跨越红柳沟,由于红柳沟河道较宽,无法一档跨越,故在河道内立有两基杆塔(杆塔已避让主流水河道区),河流区域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包括:采用木板或钢板压覆方式施工,施工完成后对压覆植被进行扶植;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清池,防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避免雨天施工,杜绝面源污染、禁止在河道范围内清洗车辆,严禁固废、生活垃圾等进入水体等措施。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加强站内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设备异常噪声排放、加强对线路沿线声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等措施。拟建开关站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拟建输电线路单回线路沿线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的2类、3类标准要求;双回线路沿线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的2类标准要求。

五、强化固废污染防治。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放置在施工营地带盖垃圾箱,定期由车载式垃圾运输车辆收集后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铅酸蓄电池。蓄电池达到寿命周期后时,及时交原厂处置或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开关站内临时贮存。线路检修时产生少量检修废弃物(如废导线、绝缘子、金具等)由检修人员收集带回检修基地后作为废旧物资进行交旧退库回收处理。

六、加强电磁环境保护。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线路选用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导线,防止由于导线缺陷导致的电晕增加;设置警示、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变电站或靠近带电架构;对员工进行电磁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曝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线路与公路、通讯线、电力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控制地面最大场强;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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