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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1   信息来源:哈密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3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321日-20253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2-2236080(兼传真)通讯地址:哈密市伊州区翰林路13号,邮编839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工业废物收集、暂存、转运项目项目

哈密市巴里坤县

新疆和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沃谱瑞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巴里坤县大河镇农副产品加工区,项目建设年收集、贮存5000吨危险废物贮存库房,租赁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木城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厂房并对其进行改造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占总投资的27.6%。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恶臭气体通过贮存区“整体密闭+负压抽风”将贮存区内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及恶臭气体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通过下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昼、夜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限值。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活性炭废油泥废旧包装桶废抹布、拖布和废棉纱手套等劳保用品收集后暂存在本项目对应危险废物贮存区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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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哈密市汐能硅业科技有限公司高纯超细石英(砂)粉产业园建设项目

哈密市伊州区

哈密市汐能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巍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州区哈密工业园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年产1万吨高纯石英砂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0.20%。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上料粉尘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粗碎、细碎、焙烧、烘干、分级(筛分)、磁选及包装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设施+布袋除尘器+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洗、氯化提纯工序产生的酸雾废气(氟化物、HCl)经密闭集气设施+碱液喷淋塔+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储罐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分级清洗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一部分浓水回用于分级清洗,另一部分浓水与酸洗废水、浮选废水、喷淋塔废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最终进入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区场界昼、夜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收集粉尘、沉渣、废料杂质,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更换。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污泥均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和处置。

3

哈密市伊吾县城镇(淖毛湖镇)生活垃圾系统分类处理项目

哈密市伊吾县

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乌鲁木齐科创星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共计设置两套餐厨垃圾系统分类处理设备,分别位于哈密市伊吾县城、淖毛湖镇。伊吾县城餐厨垃圾处理设备依托伊吾县焚烧站已有空置房屋,占地面积为120平方米;淖毛湖餐厨垃圾处理设备依托淖毛湖镇原转运站已有空置房屋,占地面积为300平方米。建设餐厨垃圾收集转运系统、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以及其他配套的公用及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3.14%。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恶臭无组织排放源为车间未收集完全的恶臭气体和有机肥打包、袋装产生的少量恶臭,车间采取封闭车间、加强负压收集措施和车间排风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的逸散,项目区定期喷洒除臭液,在此基础上加强除臭系统运行管理要求,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将污染物排放浓度降至最低;本项目生产设备全部设置在封闭的设备间内,整体生产设备进行管道密闭抽气形成微负压,并在污水处理设施、卸料口、出料口等主要逸散口安装集气管对逸散废气收集。有组织废气采用“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相关标准后,通过罐车分别拉运至伊吾县污水处理厂和淖毛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伊吾县城餐厨垃圾分拣固废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不能回收的交由焚烧站焚烧处置,淖毛湖镇餐厨垃圾分拣固废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不能回收的集中拉运至淖毛湖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有机肥后续进行外售,粗油脂外售作为提炼生物柴油原料资源化利用,不得用于下游企业生产、加工食用油和其他食品;UV灯管、废活性炭废矿物油收集至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处理。

4

巴里坤县将淖铁路三号勘查区站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巴里坤升荣物流有限公司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1#全封闭储煤场及配套设施、行政办公区、快速装车线,项目区煤炭储存规模为5.0Mt/a;二期工程建设2#全封闭储煤场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完成后,项目区煤炭储存规模可达到10.0Mt/a。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8.6万元,占总投资4.35%。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限制车速、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运营期采取封闭储煤场卸煤,储煤场降尘设施采用防爆射雾器储煤场内全覆盖抑尘,封闭输送系统内输送煤炭。火车快速定量装车站火车车厢顶部喷洒铁路煤炭运输抑尘剂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2、强化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进行循环利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移动式环保厕所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环卫公司定期清运至巴里坤三塘湖镇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冬储夏灌,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地沟收集、地面冲洗废水经渣浆泵加压输送至含煤泥水处理间,经处理后水质达到《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 中表2.2.10 洒水除尘用水水质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中表1车辆冲洗用水水质标准后循环利用,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

3、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项目经采用选取低噪声设备、设备加装减震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加强交通管理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

4、强化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收集暂存后定期清运至三塘湖镇生活垃圾转运站统一处理。沉淀池中产生的煤泥,定期用泵提升至储煤场与现有煤炭混配。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新建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收运处置。危险废物储存、转移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配备消防器材,加强封闭储煤棚管理,堆场工作面采取喷洒作业措施控制储煤棚粉尘浓度,定期巡检。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培训演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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