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2-2236080(兼传真)通讯地址:哈密市伊州区翰林路13号,邮编83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哈密国晟盛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 |
哈密市伊州区 |
哈密国晟盛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约克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新建规划装机容量为200.2MW的风电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22台单机容量为9.1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22台35kV箱变;通过35kV电缆连接至35kV架空线路送至拟建220kV升压站,集电线路总长约27.28km。本次评价不包含配套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占总投资的0.038%。 |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施工管理,合理规划施工用地,控制施工范围,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使施工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降至最低;按照固定路线布置施工便道,限定施工机械行驶路线,不可随意碾压,及时恢复土地原有功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工程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施工场地进行,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新增水土流失。运营期利用施工便道作为检修道路需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或变更行车道路的宽度和长度,避免对地表产生新的扰动。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限制车速、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三、强化水污染防治。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移动式环保厕所和防渗污水收集池,委托清运至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拟建升压站项目处理。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项目经采用选取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场址优化布局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功能区限值要求。 五、强化固废污染防治。各类建材安装或使用后产生的废弃包装箱(袋)统一回收后外卖给废品收购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放置在施工营地带盖垃圾箱,定期委托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营期固体废物依托拟建升压站项目收集暂存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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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生产点(新疆中矿天 泓矿山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0000t 乳化炸药(胶状)(混 装)生产系统建设项目 |
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
新疆中矿天泓矿山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利用新疆中矿天泓矿山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新建年产10000t乳化炸药(胶状)(混装)生产系统,包括:1.新建乳胶基质制备工房,采用山西惠丰特种汽车有限公司提供的数字化现场混装炸药车地面辅助设施(BDZ型),采用乳化炸药现场混装静态制乳技术及装备(全静态喷雾式乳化装置)。2.生产系统增加2台40立方米硝酸铵溶液储罐和1台40立方米一体化油相储罐。3.新增5台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4.扩建混装车车库,增加7个停车位。5.新建乳化炸药(胶状)(混装)生产系统控制室。6.新增1座1250kVA变压器,供电电压等级为10kV,为新建地面站提供生产用电。7.改造现有综合材料库,综合材料库2轴和3轴处新增隔墙。项目总投资约1240.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21%。 |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限制车速、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运营期厂房均全密闭,同时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排放。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施工含油废水经防渗隔油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依托厂区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不外排。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废水水质达到《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炸药》(GB14470.1-2002)表2中产量≤6000吨/年的粉状铵梯炸药标准限值及《城市污水再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后全部用于绿化。厂区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项目经采用选取低噪声设备、设备加装减震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场址优化布局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功能区限值要求。 四、强化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收集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污水处理污泥定期清掏(一年一清,随产随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隔油沉淀定期清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定期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包装袋外袋集中收集暂存库房,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设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非正常工况及事故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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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疆银瀚供应链有限公司骆驼圈子铁路专用线储煤场项目 |
哈密市伊州区 |
新疆银瀚供应链有限公司 |
新疆绿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州区大泉湾乡骆驼圈子站西侧,主要建设内容为分选原煤库、破碎车间、筛分车间、风选车间、转载点、储煤场,以及配套储运、辅助和公用等附属设施,本项目主要对煤炭进行储存加工,最大储煤量为45万t,煤炭年周转量1150万t,另外根据用户需求对部分煤炭进行破碎筛分处理(年破碎、风选287.5万t,年筛分345万t)。本项目总投资94042.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738.6万元,占总投资的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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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等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负压湿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风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负压湿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负压湿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风选及筛分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装卸扬尘、堆场扬尘和运输道路扬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采取雾炮抑尘、洒水降尘、厂房封闭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均经沉淀回用于施工过程和洒水抑尘。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后定期清运至哈密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待铁路专用线站场建成后依托站内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本项目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生产区地面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其余区域地面硬化。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定期检查、及时对设备保养和维修等措施。厂界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中可再生利用的部分回收出售,不可再生利用的部分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产品外售;煤矸石、煤泥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分区贮存,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于厂区垃圾箱中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防火规范进行平面布置;设置消防栓和灭火器,定期维护与检视;设置雾炮机,在车间内装卸作业时喷雾降尘,降低车间内煤尘浓度;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定期对暂时贮存危险废物包装及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设有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维护及管理,避免因危险废物泄露、乱堆乱弃造成环境污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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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哈密十三间房一期50万千瓦风电项目 |
哈密市伊州区 |
新疆丝路国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州区,建设性质为新建,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为50万K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50台单机容量为10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50台35kV箱变。本次评价不包含配套升压站和储能工程。项目总投资18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0万元,占总投资的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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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管理,合理规划施工用地,控制施工范围,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使施工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降至最低;按照固定路线布置施工便道,限定施工机械行驶路线,不可随意碾压,及时恢复土地原有功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工程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施工场地,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新增水土流失。运营期利用施工便道作为检修道路需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或变更行车道路的宽度和长度,避免对地表产生新的扰动。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采取物料遮盖、路面采取洒水抑尘、车辆限速、加强车辆设备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等措施控制扬尘和燃油废气污染,空气污染随施工期结束而随之消失。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施工营地设置的环保厕所及防渗废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清运至哈密市伊州区三道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风电场巡检人员食宿依托拟建220kV升压汇集站项目(不包含在本次环评内容中),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回用的进行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伊州区城北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由地方环卫部门负责清运,清运至哈密市伊州区三道岭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期报废零部件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置。风电场产生的废润滑油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箱变事故时排放的废油全部进入防渗事故油池,风机检修产生废变压器油以及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优化施工组织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用选取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场址优化布局,风电场场界噪声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功能区限值要求。 (六)环境风险措施:企业建立风险组织管理体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项目50台箱式变压器底部各设置1座4.5m3防渗事故油池,能满足事故状况下变压器的排油需要,及时合规妥善处置泄漏的废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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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曌唐化学有限公司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 |
哈密市伊州区 |
新疆曌唐化学有限公司 |
新疆约克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哈密市十三间房地区,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为200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10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20台35kV箱变;通过35kV电缆连接至35kV架空线路送至拟建220kV升压站,集电线路总长约25.85km。本次评价不包含配套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工程。本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占总投资的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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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管理,合理规划施工用地,控制施工范围,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使施工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降至最低;按照固定路线布置施工便道,限定施工机械行驶路线,不可随意碾压,及时恢复土地原有功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工程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施工场地进行,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新增水土流失。 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措施为:利用施工便道作为检修道路需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或变更行车道路的宽度和长度,避免对地表产生新的扰动。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车辆尾气,主要采取物料遮盖、路面采取洒水抑尘、车辆限速、加强车辆设备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等措施控制扬尘和燃油废气污染,空气污染随施工期结束而随之消失。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移动式环保厕所和防渗污水收集池,委托清运至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运维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拟建升压站项目处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各类建材安装或使用后产生的废弃包装箱(袋)统一回收后外卖给废品收购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放置在施工营地带盖垃圾箱,定期委托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转运站。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检修时产生的报废零部件、生活垃圾及废矿物油。固体废物依托拟建升压站项目收集暂存处置。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优化施工组织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运营期采用选取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场址优化布局,风电场场界噪声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功能区限值要求。 (六)环境风险措施:企业建立风险组织管理体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项目50台箱式变压器底部各设置1座4.5m3防渗事故油池,能满足事故状况下变压器的排油需要,及时合规妥善处置泄漏的废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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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吾县盐池镇供热锅炉房及外网提升改造项目 |
哈密市伊吾县 |
伊吾县盐池镇人民政府 |
新疆沃谱瑞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哈密市伊吾县盐池镇盐池热力公司现有厂址内,不新增占地。本项目锅炉一备一用,1台14MW/h锅炉,煤炭消耗量为3.6t/h,本项目总投资为8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占总投资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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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设备拆除、场地清理、基础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通过采取洒水降尘、设置防尘网、对易产尘物料进行防尘布覆盖等措施,控制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运营期锅炉配套建设一套烟气处理装置,锅炉烟气经处理后经各自排气筒排放。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锅炉燃烧废气配套2根4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烟囱高度的要求。本项目建设煤棚密闭,烟煤密封存储。通过对煤棚、灰渣堆场采取洒水抑尘、安装防风抑尘网和苫布遮盖、封闭式运输车辆运输燃煤、炉渣以减少扬尘污染及道路遗撒等控制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软化水排污。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锅炉排污水、软化水排污全部用于本项目的脱硫设施用水,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采用先进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工作时间、围栏封闭隔声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本项目运营期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减振、隔声、密闭等措施后,厂界外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在渣场内暂存,使用自卸汽车装车外运至当地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填埋。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等规定要求。渣场设置雨水、排水系统并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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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浩辰星辉科技技术有限公司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 |
哈密市伊州区 |
华能哈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州区,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风电场设计总装机容量为200MW,安装20台10MW的风力发电机,叶轮直径220m,轮毂高度125m,风电场以7回35kV架空集电线路接入本项目配套规划建设的110kV升压站,线路总长约26.1km。本项目总投资7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16%。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管理,合理规划施工用地,控制施工范围,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将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降至最低;施工便道按照固定路线布置;施工机械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可随意碾压,及时恢复土地原有功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基础及缆沟开挖应避开大风天气及雨季,实行划区逐步推进方式,边挖边填,将风蚀、水蚀产生的影响降至最低;表层土壤剥离后集中临时堆放,采取拦挡、苫盖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新增水土流失。运营期严格控制检修道路占地面积,巡检车辆依托周边已有道路及施工道路作为输电线路巡检道路,严禁随意穿越破坏戈壁砾幕层。。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限制车速、避免大风天气进行易产尘施工作业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防渗收集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和场地洒水抑尘;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防渗污水池暂存后与移动环保厕所中废水定期清掏后拉运至七角井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无废水产生,工作人员依托拟规划建设的升压站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选取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运输车辆降低车速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运营期通过低噪声设备、加强风机的日常保养维护,项目场界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声功能区限值要求。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土方全部回填及用于道路边坡修整及场地平整;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回收出售,不能利用的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七角井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营期报废零部件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含油抹布和废手套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分类暂存于本项目拟配套建设的110kV升压站内的危废贮存库暂存,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箱变设备事故状态下排放的废油全部进入箱变下方配套建设的油池和集油坑,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无法及时转移的,应先收集至油桶等容器中暂存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内暂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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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哈密胜利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哈密市伊吾县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吾县,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哈密胜利峰110kV变电站工程、扩建幻彩湖110kV变电站、新建架空输电线路全线以及配套的辅助和环保工程。其中哈密胜利峰110kV变电站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户外变电站1座、主变2×50MWA、110kV出线2回、35kV出线6回、10kV出线16回,幻彩湖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主要扩建1回110kV出线间隔。新建架空输电线路全线工程包括全长32km的幻彩湖变电站至胜利峰变电站110kV线路和71.75km的梭梭泉变电站至胜利峰变电站110kV架空线路。本项目总投资116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90%。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变电站设计及输电线路塔位选址,施工边界设置围栏、彩条旗等,限制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占用植被覆盖度高的草地区域;施工前对开挖扰动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在塔基临时施工场地进行防护;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土采取彩条布铺垫、密目网苫盖、编织袋拦挡、彩条旗围护等措施;对施工土石方采取塔基范围内回填或异地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禁止随意倾倒;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迹地,采取表土回覆、洒水和植被恢复等措施,恢复原有土地功能,避免水土流失。运营期利用已有施工道路作为巡检道路,严禁随意穿越破坏戈壁砾幕层。 2、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限制车速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于移动环保厕所,定期拉运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各塔基的养护废水自然蒸发。运营期变电站站区内生活污水经防渗收集池处理后定期清理。施工期开挖土方全部用于回填及场地平整。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就近镇生活垃圾转运站。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旧金具、塔材及时回收,由电力公司集中处理。运营期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就近镇生活垃圾转运点处理。输电线路检修过程产生的废弃绝缘子等废物回收处理。变电站检修产生的废油以及事故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变电站铅蓄电池更换时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导线、加强对线路沿线声环境监测等措施,变电站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输电架空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两侧50m范围内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导线对地最低设计高度,降低电磁环境的影响。悬挂警示警告标志,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电磁环境知识的宣传。运行期做好设施维护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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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胜房5井 |
哈密市伊州区 |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州区七角井镇镇中心东南侧31.5千米处,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属于勘探井建设,建设内容主要为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储层改造及试油工程,配套简易道路、生活区、柴油罐、钻井液循环罐等辅助工程和储运工程。本项目总投资40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12%。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设计选线,合理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施工场区内,并采取袋装土拦挡、土工布遮盖等措施。避让植被生长区,无法绕避的适当缩减施工作业带宽度。制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对井场、地表植被进行生态恢复,临时占地区域平整后,采取砾石压盖并恢复当地的植被种植。试油结束后,对达不到工业开采要求的探井进行永久封井(向井筒内全程灌注高密度水泥),按照封井规范进行退役封井处置,拆除人工建筑物并对井场进行清理,将临时占地恢复原貌。 2、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加强管理、采用低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和维修、对易起尘物料进行遮盖、车辆低速慢行等措施减少柴油机组燃烧废气和扬尘污染。井场配置2座放喷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伴生气经过液气分离后通过放喷池点火排放,满足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规定的其他排放控制要求井下作业废液,压裂返排液均由罐车拉运至春风一号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后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对应储层空气渗透率下的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含油层用于产能开发,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井场环保厕所并定期拉运至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一区生活基地合理化处置。施工期产生的钻井固废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泥浆不落地”工艺收集后委托克拉玛依前山石油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及综合利用。废沾油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至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在生活垃圾收集箱内,定期拉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暂存点,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选取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禁止夜间高噪声设备施工、合理布局、使用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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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科哈密市烟墩20万千瓦园区低碳转型风储一体化项目临时拌合站项目 |
哈密市伊州区 |
哈密投科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州区沁城乡,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2座混凝土搅拌站,配套建设供水、排水、供电等附属设施。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0%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限制车速、运输车辆遮盖密闭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搅拌站位于全封闭车间,搅拌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筒仓废气采用筒仓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砂石料堆场设置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并加盖防尘网、砂石料采用全封闭输送皮带输送,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防渗收集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和场地洒水抑尘;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防渗污水池暂存后定期拉运至沁城乡污水处理站处理。运营期搅拌机混凝土运输车罐体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防渗污水池暂存后定期拉运至沁城乡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选取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运输车辆降低车速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运营期通过低噪声设备、加强风机的日常保养维护,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泥沙使用砂石分离设备进行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收集后于危废贮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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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嘉国伟业煤化工22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 |
哈密市巴里坤县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哈密市巴里坤县,建设性质为新建,本期扩建3回220kV出线间隔,2回至嘉国伟业220kV变电站,预留1回。新建铁塔42基,其中单回路耐张塔14基、双回路耐张塔2基,单回路直线塔26基。本项目总投资约35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3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63%。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采取围挡、物料遮盖、路面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强化施工管理,优化施工组织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通过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可听噪声水平,选择光滑、不带毛刺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噪声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统一收集后拉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统一处理。运营期产生少量检修废弃物、人员生活垃圾,由检修人员带离,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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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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