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1   信息来源:哈密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7日-20254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2-2236080(兼传真)通讯地址:哈密市伊州区翰林路13号,邮编839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船哈密十三间房5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

哈密市伊州区

哈密中船泰巽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约克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新建中船哈密十三间房5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千伏升压汇集站至黄芦220千伏升压汇集站220千伏线路,线路路径长约33千米,单回路架设。黄芦220千伏升压汇集站扩建1220千伏出线间隔。项目总投资70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0.93%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及场地,减少场地占用。合理制定施工组织计划,尽量避免在夜间及鸟类繁殖季节施工。优化塔基定位,减少在林地内立塔,牵张场和跨越场利用现有道路设置。塔基施工采取分层开挖、分别堆放、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生态恢复。运营期加强输变电工程维护人员管理,划定运维路线,规范维护人员行为。线路部分杆塔加装防鸟装置。强化对线路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禁止滥采滥伐,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三、强化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项目不设置临时生活区,无生活废水。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并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强化施工管理,优化施工组织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强化固废污染防治。施工弃土用于塔基护坡或运至临近低洼处平整处理施工完成后进行迹地清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统一处理。包装袋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

六、强化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的悬挂设立工作,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对员工进行电磁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曝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线路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控制地面最大场强。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机制,降低风险事故概率。

2

哈密市伊州区安拉沟大泉湾乡疙瘩井村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哈密市伊州区

哈密市伊州区水管总站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改建、新建泄洪、防洪8条通道,共计30千米。改建防洪堤9.601千米,泄洪土渠疏浚16.323千米,新建泄洪渠1.436千米,改建泄洪渠2.64千米。工程等别为级,工程规模为小()型。本项目不单独设采料及取土场,采取外购成品料的形式,不设置永久弃渣场,共设置2处回填料临时堆放场。共布设2处管理中心(施工营地),施工临时道路22千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3万元,占总投资的9.1%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施工期采取的措施为:禁止施工人员及各类工程活动超出划定的区域,最大限度减少工程扰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所有车辆采用字型作业法,尽量利用现有砂石土路,以减少风蚀沙化活动的范围。施工营地等临时用地采取平整压实措施,恢复原地貌。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施工中的挖方点、临时堆渣场定进行洒水降尘。运输物料时采取遮盖和车辆密闭措施。对土方临时堆放区进行洒水降尘,并对材料进行覆盖。施工机械使用优质燃料。

三、强化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产生废水,经自然蒸发等全部损耗。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的现有排水管网,最终进入大泉湾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采用符合噪声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降低源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震机座降低噪声。加强车辆维修养护。

五、强化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收集后清运到就近建筑垃圾填埋场堆放。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附近乡镇垃圾收集站,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3

新疆润晶200MW新能源项目

哈密市伊州区

哈密曦景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200MW,安装306.7MW风力发电机组;2万千瓦、时长2小时储能。项目总投资9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4万元,占总投资0.25%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物料遮盖、路面洒水抑尘、车辆限速、加强车辆设备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等措施控制扬尘和燃油废气污染。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采用防渗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哈密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优化施工组织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后,风电场场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回用的进行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伊州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由地方环卫部门负责清运,清运至伊州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期报废零部件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置。废磷酸铁锂电池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置。箱变事故时排放的废油全部进入防渗事故油池,由有资质的单位及时抽取并处置。

4

能哈密烟墩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

哈密市伊州区

华能致远哈密伊州区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110kV升压站及配套安装2010MW风电机组、20组风电机组基础、20台箱变基础、42.5千米集电线路及附属设施。本次评价不包含配套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总投资7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万元,占总投资5%

一、强化施工管理,合理规划施工用地,控制施工范围,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将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降至最低;施工便道按照固定路线布置;施工机械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可随意碾压,及时恢复土地原有功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基础及缆沟开挖应避开大风天气及雨季;表层土壤剥离后集中临时堆放,采取拦挡、苫盖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新增水土流失。运营期集电线路巡线过程中规范车辆人员管理,不得随意碾压道路,严禁随意穿越破坏戈壁砾幕层。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采取物料遮盖、路面采取洒水抑尘、车辆限速、加强车辆设备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空气污染随施工期结束而随之消失。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混凝土养护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哈密市伊州区污水处理厂。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经采用选取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优化布局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升压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土方全部回填及用于道路边坡修整及场地平整;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回收出售,不能利用的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线路检修时产生少量检修废弃物(一般固废)和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随检修人员带回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理;每个箱式变压器配备一个集油池共20个,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排放的废油,项目检修时泄漏废油由巡检人员收集后带至升压站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升压站内拟建一座设计容积为30m3事故油池,升压站主变事故时所排放的废变压油排入事故油池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运输回收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润滑液、废铅酸蓄电池分类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具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六、加强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悬挂警示警告标志,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电磁环境知识的宣传。运行期做好设施维护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要求。

5

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

疆哈密市雅满苏石灰石矿露天采矿扩

建工程

哈密市伊州区

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

任公司

新疆中新环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本次扩建矿区由6个拐点圈定,采场设计开采标高由1085.51050米标高,开采总高度35.5,最低开采水平标高为1050,台阶高度10,最终台阶坡面角65°。项目本次扩建仅加深开采深度,不增加开采矿区范围。生产规模:年开采矿石157.89万吨。平均剥采比为0.171,按照采剥进度计划均衡,经计算生产剥采比为0.221,年剥离废石34.89万吨(13.12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231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1.7%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遮盖、控制车速等抑尘措施。施工车辆确保正常运行;大风天气禁止大量土石方施工作业。运营期主要采取的措施有:采装工段通过洒水降尘、雾炮喷淋。运输车辆通过控制车速、加盖篷布、路面洒水严格控制炸药使用量并覆盖重物,爆破前洒水预湿岩石等。场界处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设备安装减振垫、定期维护保养、工作人员佩戴防噪耳机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运营期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石包括剥离废石及剥离表土,在排土场暂存,剥离废石后期用于采坑回填,剥离表土后期用于采坑植被绿化用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雅满苏镇垃圾回收站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与地方应急预案联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6

中船哈密十三间房5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工程

哈密市伊州区

哈密中船泰巽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约克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州区,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220kV升压汇集站一座,主变规模为2×240MVA。项目总投资13268.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总投资1.21%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等。采取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区设置简易环保移动厕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吸污车定期清运,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夏季用于场区绿化及周边荒漠灌溉,冬季储存于集水池。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挖方用于填方,多余土方就地平衡,无弃土产生。建筑垃圾除可再回收利用部分外,其余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变压器油交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不在站内贮存。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7

伊州区回城乡卫生院(西戈壁社区卫生服务站)迁建项目

哈密市伊州区

哈密市伊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乌鲁木齐科创星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州区,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迁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门诊住院综合楼(共三层),建设加药间、门卫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池、停车场等辅助工程,建设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45%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施工作业。有组织废气采取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未收集的废气,产生量较少,采取喷洒除臭剂、加强周边绿化等措施。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为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收集后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运营期废水通过管网排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入哈密市市政污水管网,由哈密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设备底座采取基础减振,设备加装消声器,合理布置实验室布局等措施。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渣土及建筑垃圾采取统一收集,分选后对可利用的进行回收再利用,不可利用部分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哈密市伊州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哈密市伊州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8

哈密市瑞承工贸有限公司氧气20万瓶、特种气体5万瓶建设项目

哈密市伊州区

哈密市瑞承工贸有限公司

新疆中新环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州区,项目总占地面积26577平方米,包括综合楼、科研楼、充装间、瓶库、门卫室、消防泵房、配发电室、消防循环水池等建筑物。本项目年充装瓶装氧气20万瓶(40L/瓶),瓶装特种气体(氮气、氩气、液态二氧化碳、丙烷)共5万瓶(40L/瓶)。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6万元,占比1.065%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活动区域定期洒水。运输车辆、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项目产生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经过大气扩散和稀释,对周边影响很小。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收集最终进入哈密市高新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厂房隔声、减振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废弃包装材料可收回的作为废品外卖,不可回收的废料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拟建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报废钢瓶,委托第三方单位合规处理。

9

华电哈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华电新疆哈密1万吨退役风电叶片循环再利用项目

哈密市伊州区

华电哈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州区,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原料及成品库,配套建设办公用房、道路、停车场、绿化、消防等公用及辅助工程。项目规划建设1条退役风电叶片自动化精切生产线、1条破碎制板生产线,每年回收退役风电叶片10000吨,年产再生包装产品13025吨。项目总投资8179.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68%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等措施。运营期粉尘采用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非甲烷总烃采用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粉尘、非甲烷总烃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进入哈密市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基础减振等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材料对可再利用的废料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收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线。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10

华建天恒(新疆)传动有限公司大齿轮高端齿轮箱项目

哈密市伊州区

华建天恒(新疆)传动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州区,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联合厂房一座,建设形成400台齿轮箱产能。配套建设综合站房、危废库房及门卫等。二期建设联合厂房一座,本次评价范围为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4万元,占总投资0.335%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等措施。运营期喷漆房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后通过过滤棉过滤,通过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脱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基础减振等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材料对可再利用的废料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