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2-2236080(兼传真)通讯地址:哈密市伊州区翰林路13号,邮编8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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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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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一号矿井配套矿井水处理工程 |
哈密市伊州区 |
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新建一座矿井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500立方米/天,并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约69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0.5%。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择时施工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2.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矿区现有设施处理。运营期废水通过管道回流至沉淀池重新参与沉淀处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设备合理布设、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暂存于矿区原有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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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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