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9 信息来源:哈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大中小 】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自治区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0号)有关规定,哈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就承接自治区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职权调整事项予以公告。哈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使行政职权期限为5年,自2026年4月8日起至2031年4月7日止。
附件:承接事项清单
哈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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