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对象
具有哈密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年龄在75周岁以上(巴里坤县、伊吾县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具体以公安部门制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出生日期为准。
二、发放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民规〔2024〕1号)执行。哈密市具体标准为:70-74周岁,每人每月100元(仅巴里坤县、伊吾县,不含伊州区);75-7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巴里坤县、伊吾县15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巴里坤县、伊吾县3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300元(巴里坤县、伊吾县6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巴里坤县、伊吾县1000元)。
三、津贴申请和审批
75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以下简称“高龄津贴”)的审批和发放工作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发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核,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高龄津贴的申请受理和初核。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通过4种方式申请:
1.线上申请。在移动端“新疆高龄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微信小程序(以下简称“高龄小程序”)办理。
2.线下申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社会保障卡(或“一卡通”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办理。
3.委托申请。因身体原因、迁居外地等情形无法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的,可委托近亲属或其他人员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线下委托申请时,受托人应凭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申请人的委托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社会保障卡(或“一卡通”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线上委托申请时,参照线下委托申请所提供的材料,在“高龄小程序”办理。
4.集中申请。在集中供养机构的高龄老年人,由集中供养机构委托专人在机构所在地区县民政局集中统一办理。
(二)受理及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三级审批、三榜公示。
(三)待遇资格认证及复核。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应定期开展待遇资格认证及复核,可通过3种方式进行(未及时完成待遇资格认证及复核的,将暂停发放或缓发,认证后予以补发):
1.通过共享交换人社部门的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数据进行认证。
2.线上认证。未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在每年2月、5月、8月、11月的16日开始后30天内,通过“高龄小程序”完成线上“人脸核身”。
3.线下认证。本人因行动不便、体弱多病等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和线上认证的,村(居)民委员会应运用入户走访、视频连线等方式主动开展待遇资格认证。
四、津贴发放
户籍老人在年满75周岁(巴里坤县、伊吾县年满70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高龄津贴,受理审结后次月起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按月发放高龄津贴。
五、注意事项
1.户籍在哈密市行政区域内,但在兵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由兵团民政部门发放高龄津贴。
2.户籍在兵团行政区域内的由兵团民政部门发放高龄津贴。
3.申请人发生户籍地变更、申请人个人银行账号、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领取津贴的高龄老人去世等情形时,申请人及委托人应及时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主动告知。
哈密市民政局指导监督电话:0902-2232465
伊州区民政局咨询电话:0902-2258579
巴里坤县民政局咨询电话:0902-6821223
伊吾县民政局咨询电话:0902-672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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