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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24-05-23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字体: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办理的助学贷款。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贷款范围

哈密户籍(不含兵团)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按最新规定执行。高校就读学生当年已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金额。

三、办理流程

①符合哈密户籍条件的大学生提出贷款申请,填写助学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户口簿、学籍等资料。②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当地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申请资料,并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单前往学校报到,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贷款手续。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学生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③续贷学生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即可办理。

四、办理时间

具体以各区县教育局办理时间为准。

五、贷款期限

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六、贷款发放

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录入回执,国家开发银行根据审核结果将贷款拨付相关高校账户。

七、还款方式

就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根据申请的贷款年限,可以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自毕业(或结业)第6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国家助学贷款执行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60个基点,即LPR5Y-0.6%,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咨询电话

哈密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0902-2261021

伊州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0902-2250867

巴里坤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0902-6823357

伊吾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0902-672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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