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严肃查处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入学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哈密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入学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专项行动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科,办公室主任由杨文娟同志兼任。在专班的领导下,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入学工作进行随机督查抽查、明察暗访治理。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措施。各区县教育局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哈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本区域已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措施内容,及时修正或废止不符合国家、自治区政策要求的规定和做法。具体重点排查内容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方案》进行排查。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区县教育局要围绕招生入学重点环节,对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具体重点排查内容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方案》进行排查。
(三)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相关要求,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排查内容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方案》进行排查。
(四)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效能的政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登记入学、电脑派位工作,便捷招生入学流程,减轻群众负担。重点排查内容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方案》进行排查。
(五)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应保尽保。重点排查内容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方案》进行排查。
四、进度安排
(一)学校级排查(5月9日-6月15日)。各区县教育局要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对照重点任务进行全面排查,并适时进行检查。
(二)县级排查(6月15日-7月31日)。各区县教育局按照重点任务认真排查,制定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细则,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热线电话等,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
(三)市级复查(8月1日-8月31日)。市教育局在区县教育局排查的基础上,对重点问题、重点学校、重点片区进行摸排,并适时组织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各区县教育局、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工作步骤和责任分工,加强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坚持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做好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联系人:努尔比亚 2252066
哈密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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