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5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字体:

各区县教育局,石油教育分局、市直各学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小学校:

为持续提升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与科学化水平,巩固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拓宽专项行动覆盖范围,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普通高中属地招生等政策,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编班制度,从严规范中小学特定类型招生,不断健全公平公开、规范透明、监管有力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现就开展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前瞻布局统筹优化教育资源。各区县(团场)要统筹考虑人口出生率、城镇化率、人口流动、产业布局、户籍制度等因素,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通过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公安常住户籍数据、卫健人口统计数据、社区网格监测数据、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等多元数据比对互证,建立完善学龄人口预测数据库,前瞻性规划本地学位供给。定期以县域团场为单位开展校舍资产、教师配备、装备配置等基本办学条件摸排,精准分析研判各学段各年度基础教育学位余缺状况,进行学位预测预警。根据各学段不同特点,以县域(团场)为单位,因地制宜打通使用各学段教育资源,坚持平稳渡峰、避免浪费、重在质量的原则,以挖潜各学段教育资源为主,不断优化中小学布局,确保解决好高峰承载低谷闲置的矛盾积极适应学龄人口变化,妥善处理好学校片区划分调整、学校布局调整等,科学全面评估,广泛征求意见,提前向社会公布,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石油教育分局管辖范围内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伊州区教育局统筹管理

严禁各类违规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面试、测评、接收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各区县教育局,初、高中学校全面落实哈密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相关要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初、高中学校落实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名校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严格落实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中小学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

严格规范特定类型招生。哈密市各类人才培养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逐级审核备案制度自治区级足球特色班(哈密市第一中学)招生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进行,其余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哈密市第八中学、哈密市第十三中学、伊吾县驰志高级中学、哈密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要将特长生招生方案逐级审核备案市教育局向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备案后方可开展特长生招生。严禁任何区县、任何学校未经市级和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项目名义开展特殊招生。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试点需严格控制在试点范围内开展,严禁随意扩大实施范围及各种搭便车行为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试点7学校哈密市第九中学、哈密市第十一中学、哈密市第十二中学、哈密市第十六中学、哈密市豫哈实验学校、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第一中学、伊吾县中心小学参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青少年校园足球人才招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具体方案,逐级审核备案后方可开展招生。开展小语种特色培养项目的学校要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计划,在小升初过程中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文化科目测试,小学阶段不得开展此类招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红星高级中学每年在特长生招考前1个月将招生实施方案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报备,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同意后面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编班。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应向家长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保障重点群体公平入学。各区县教育局,石油教育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有条件的区县实现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随迁子女原则上应在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对确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其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排查机制,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有针对性地加强关心关爱。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有优待依据的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不得擅自扩大优待范围。鼓励探索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机制。

加强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各区县教育局,石油教育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小学校要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等部门通力合作,细致、深入解读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大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快建立招生入学信息集中发布机制,统一发布区域内中小学招生政策,公布官方咨询电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明确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各区县教育局要结合招生入学平台建设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序开展报名入学工作,结合实际完善本区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登记入学、电脑派位工作,便捷招生入学流程,减轻群众负担。采取线下报名的学校,要充分考虑入学人数、办理接待能力、节假日安排等因素,合理设置报名点,提前明确适龄儿童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线下办理只进一门”“只跑一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各学校在学校门口设置教育入学服务窗口,安排专人服务,开通咨询服务渠道(含1部固定电话、2部移动电话)为咨询、办理入学手续的家长提供答疑指引与业务办理服务。

加强风险防范工作。各区县教育局,石油教育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机制,聚焦报名、录取、分班等关键环节,重点排查政策执行偏差、信息公开不足、网络舆情隐患、突发安全事件等关键风险点,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前置排查学校办学情况,提前制定应急预案,严防学校突然关停等产生的退费、师生安置等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工作安排

制定公布招生工作方案。各区县教育局,石油教育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小学校需610日前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区县、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合理划分学区,明确招生程序同时招生入学实施细则要向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报备。

)公布畅通咨询举报渠道。各区县教育局,石油教育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小学校在发布招生工作要求的同时,要向社会公布本级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咨询及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建立一线应答和接诉即办机制充分利用服务热线、网站等途径设置咨询和反映问题渠道,有效提升服务效能。在招生工作开展前至招生工作结束期间,通过现场设置咨询点、学校公开栏公示、网络平台宣传等方式,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联合兵地网信部门加强对违规虚假招生宣传、恶意炒作教育话题等负面网络信息及自媒体的查处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对于泛化炒作教育内卷”“中考状元”“盲盒率、升学率等话题,以及攻击抹黑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行为,要及时管控处置,全力营造平稳和谐的舆论氛围。

)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各区县教育局,石油教育分局会同纪检监察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小学校会同属地辖区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全过程监管,对于招生入学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同级或上级纪检部门移交,依法依规依纪进行查处,持续纠治中小学招生中影响教育公平问题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910日前向社会公布当年本辖区中小学招生结果。

)做好招生工作情况总结。各区县教育局,石油教育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招生入学工作梳理,总结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规范制度建设,举一反三,推动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入学。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国家、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近年来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要求,查找招生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925前,将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分别哈密市教育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

工作要求

各区县教育局,石油教育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管理和监督职能,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招生入学工作早谋划、早启动、早安排,切实履行好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责。学校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自身招生行为,不得以招生政策分析、学生素质测评等名义违规组织招生咨询、讲座、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通过媒体违规宣传升学率和学校排名、考试成绩等。校领导和教职工要严以律己,不得违规收集学生自荐材料、荣誉证书,不泄露学生信息及考试成绩,不参与违规宣传及招生等活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地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学校,严肃追究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附件:哈密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咨询及问题线索反映


哈密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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