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哈密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5-05-16   信息来源:哈密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哈密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填报单位:哈密市应急管理局                            填报人:   陶翠萍                                联系方式: 0902-2260501                                 填报日期:2025年5月12日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政策级次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发放时限 政策咨询电话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级标准
哈密市应急管理局 受灾人员冬春临时困难救助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 中央、自治区、地州、县市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 250元/人 300-500元/人,分2-3档实施救助 300-500元/人,分2-3档实施救助 300-500元/人,分2-3档实施救助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每年一次 次年春节前 0902-2260501
哈密市应急管理局 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 中央、自治区、地州、县市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 一、灾害应急救助:对紧急转移安置人员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员,按照人均300元的标准补助。
二、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因灾遇难人员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过渡期生活救助:
1.国家启动三级或四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对以下3类人员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过渡期生活救助,一是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的无房可住人员;二是因次生灾害威胁在外安置无法返家人员;三是因灾损失严重、缺少生活来源的受灾人员。
2.国家启动一级或二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对以下3类人员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和1斤粮、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过渡期生活救助,一是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的无房可住人员;二是因次生灾害威胁在外安置无法返家人员;三是因灾损失严重、缺少生活来源的受灾人员。粮价根据灾情发生后灾区当地成品粮(大米、面粉)批发价格核定。
四、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1.一般受灾地区:因灾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的,户均补助2万元,一般损坏的,户均补助2000元。
2.高寒寒冷地区:因灾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的,户均补助2.8万元,一般损坏的,户均补助2800元。
五、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对旱灾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众,按照人均6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参照国家标准执行 参照国家标准执行 参照国家标准执行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每次重大灾害 灾害应急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根据灾区实际情况发放 0902-2260501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