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
填报单位: 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填报日期: 2025年5月20日 |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政策级次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限 | 政策咨询电话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
市发改委 | 棉花目标价格补贴 | 1.《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措施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369号); 2.《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2025年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44号)。 |
中央级 | 经审核录入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信息平台的棉花实际种植者。 | 补贴标准实行一年一核定。 | 1.棉花种植户申报棉花种植面积→经村级核实公示、乡(镇)复核以及农业、国土、统计部门核查认定后,由乡(镇)、村委会在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录入基本农户种植信息,县(区)农业部门录入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种植信息→基本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将籽棉交售到经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公示的棉花加工企业→棉花加工企业将植棉户交售的信息如实录入信息平台并交付备注相关信息的结算单或过磅单给植棉户→信息平台统计生成交售量信息→财政部门结合信息平台数据和植棉户提供的税务票据,以“一卡通”形式将补贴资金兑付至棉花实际种植者。 2.由乡(镇)对棉花超产等异常信息进行核查,并对超产预警上限信息和高产原因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经县(区)人民政府审定,再予兑付补贴资金。 |
原则上每年一次 | 根据每年自治区要求时限发放。 | 0902-2232014 |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