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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民政局2025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5-05-20   信息来源:本单位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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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民政局2025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填报单位:市民政局                                                   填报人:麦尔旦                                  联系方式:2232491                          填报日期:2025年5月15日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政策级次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发放时限 政策咨询电话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级标准
市民政局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民发规〔2021〕2号) 自治区
城市低保对象 全区城市低保指导标准为712元/月。发放形式分为分档和补差发放,分档发放由各地按照当地资金、保障人数以及家庭收入来确定,补差发放由低保标准与家庭收入实际差值进行发放 标准为712元/月。实行补差发放,补差发放由低保标准与家庭收入实际差值进行发放 标准为712元/月。实行补差发放,补差发放由低保标准与家庭收入实际差值进行发放。 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发放实施 按月发放 每月15日前 市民政局
2266487
伊州区民政局2234636
巴里坤县民政局6822046
伊吾县民政局6722314
市民政局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民发规〔2021〕2号) 自治区
农村低保对象 全区农村低保指导标准为568元/月。发放形式分为分档和补差发放,分档发放由各地按照当地资金、保障人数以及家庭收入来确定,补差发放由低保标准与家庭收入实际差值进行发放 标准为568元/月。实行补差发放,补差发放由低保标准与家庭收入实际差值进行发放 标准为568元/月。实行补差发放,补差发放由低保标准与家庭收入实际差值进行发放。(伊吾县城乡统筹,农村低保标准为712元/月。 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发放实施 按月发放 每月15日前 市民政局
2266487
伊州区民政局2234636
巴里坤县民政局6822046
伊吾县民政局6722314
市民政局 城市特困供养人员补贴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 自治区 城市集中、分散特困供养人员 集中供养1035元/月
分散供养1035元/月
集中供养1035元/月
分散供养1035元/月
集中供养1035元/月
分散供养1035元/月
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发放实施 按月发放 每月15日前 市民政局
2266487
伊州区民政局2234636
巴里坤县民政局6822046
伊吾县民政局6722314
市民政局 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补贴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 自治区 农村集中、分散特困供养人员 集中供养1035元/月
分散供养820元/月
集中供养1035元/月分散供养820元/月 集中供养1035元/月分散供养820元/月 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发放实施 按月发放 每月15日前 市民政局
2266487
伊州区民政局2234636
巴里坤县民政局6822046
伊吾县民政局6722314
市民政局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6]44号)
2.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民规发[2022]3号)
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民规发[2023]7号)
自治区级 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120元/月·人 120元/月·人 120元/月·人 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发放实施 每月发放1次 每月15日前完成打卡发放 哈密市民政局
2232861
伊州区民政局2267781
巴里坤县民政局6822046
伊吾县民政局6722314
市民政局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6]44号)
2.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民规发[2022]3号)
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民规发[2023]7号)
自治区级 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所有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时间达6个月以上) 120元/月·人 120元/月·人 120元/月·人 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发放实施 每月发放1次 每月15日前完成打卡发放 哈密市民政局
2232861
伊州区民政局2267781
巴里坤县民政局6822046
伊吾县民政局6722314
市民政局 高龄津贴 1.关于印发《自治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民规〔2024〕1号) 自治区级 具有哈密户籍75周岁以上老年人 80周岁(含80)-89 周岁,50元/人/月
90周岁(含90)-99 周岁,120元/人/月
100周岁以上(含100),200元/人/月
75-7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伊吾县150元、巴里坤县150元)
80-8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伊吾县300元、巴里坤县300元)
90-99周岁,每人每月300元(伊吾县600元、巴里坤600元)
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伊吾县1000元、巴里坤县1000元)
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发放实施 按月发放 每月15日前完成打卡发放。 哈密市民政局
2232465
伊州区民政局2258606
巴里坤县民政局6822046
伊吾县民政局6721053
市民政局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 自治区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人员 自理200元/月
半自理400元/月
全护理1300元/月
自理200元/月
半自理400元/月
全护理1300元/月
自理200元/月
半自理400元/月
全护理1300元/月
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发放实施 按月发放 每月15日前 市民政局
2266487
伊州区民政局2234636
巴里坤县民政局6822046
伊吾县民政局6722314
市民政局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 自治区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人员 自理0元/月
半自理260元/月
全护理850元/月
自理0元/月
半自理260元/月
全护理850元/月
自理0元/月
半自理260元/月
全护理850元/月
签订照料护理协议-审核确认-发放实施 按月发放 每月15日前 市民政局
2266487
伊州区民政局2234636
巴里坤县民政局6822046
伊吾县民政局6722314
市民政局 临时救助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82号) 自治区 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急难型救助标准不高于自治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5倍(3560元);支出型救助标准不高于自治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8倍(5696元) 急难型救助标准不高于自治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5倍(3560元);支出型救助标准不高于自治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8倍(5696元) 急难型救助标准不高于自治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5倍(3560元);支出型救助标准不高于自治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8倍(5696元) 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发放实施 一个自然年度内只救助一次 审批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 市民政局
2266487
伊州区民政局2234636
巴里坤县民政局6822046
伊吾县民政局6722314
市民政局 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补助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4〕73号)
中央级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主要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老年人的补助标准,按照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并相应扣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老年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 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老年人的补助标准,按照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并相应扣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老年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 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老年人的补助标准,按照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并相应扣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老年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 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发放实施 按月发放 每月30日前完成发放 哈密市民政局
2232465
伊州区民政局2258606
巴里坤县民政局6822046
伊吾县民政局6721053
备注:相关政策链接
1.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1/content_5616170.htm
2.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民发规〔2021〕2号)
http://mzt.xinjiang.gov.cn/xjmzt/c113003/202311/04f6b8416cfe432a8f6d7ffccfe0d5a5.shtml
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82号)
http://mzt.xinjiang.gov.cn/xjmzt/c113003/202301/ffed74b2948b4bdcac415ae59b255ed0.shtml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80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实施细则》
https://mzt.xinjiang.gov.cn/xjmzt/c113003/202409/ae8791d003ac499784aada8336774d67.shtml
5.《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4〕73号)
https://www.mca.gov.cn/n2445/n2575/n2578/c1662004999980004085/content.html
6.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https://mzt.xinjiang.gov.cn/xjmzt/c113003/202312/7314e72390344455b9791d46e04656f6.shtml
7.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https://www.xinjiang.gov.cn/xinjiang/fgwjx/201604/ead624dc2fa14b2b86fc767adce58f0f.shtml
8.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https://mzt.xinjiang.gov.cn/xjmzt/c113003/202309/1d0a76a885ba4ba7afad13e018812a9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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