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分配情况公告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4年12月,哈密市批转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14256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公示如下:
二、分配原则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排使用资金。
三、分配结果
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14256万元,分配结果为:安排到伊州区6399万元,占此次公示资金总额的44.89%,安排到巴里坤县5250万元,占此次公示资金总额的36.82%,安排到伊吾县2607万元,占此次公示资金总额的18.29%。
四、衔接资金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地州市、县市区 |
提前下达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
|
以工代赈任务 |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
其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
||||||
|
哈密市合计 |
14256 |
10124 |
70 |
1917 |
2215 |
1 |
巴里坤县 |
5250 |
3173 |
70 |
1055 |
1022 |
2 |
伊吾县 |
2607 |
1921 |
|
|
686 |
3 |
伊州区 |
6399 |
5030 |
|
862 |
507 |
监督电话:12317
哈密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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