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2026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510万元,完成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数量16个。
二、分配原则
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遵循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各县(区)行政村数量占比60%、30%、10%测算。
三、分配结果
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10万元,分配结果为:伊州区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6个,分配金额306万元;巴里坤县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3个,分配金额153万元;伊吾县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1个,分配金额51万元。占此次公示资金总额的100%。
监督电话:0902—2231351
哈密市财政局
2026年1月12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