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6日,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牛东路4公里处安徽金盛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名员工在预制钢筋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新政办发〔2011〕73号),哈密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你县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抓紧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严格按照事故调查规定要求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结案前,要将事故调查报告(未定稿)报哈密市安委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由你县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哈密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哈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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