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抓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哈密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法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通过专题工作会议、每月行政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和推动破解统计法治工作有关重大问题和实际难题。切实做到法治工作与党建、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提升依法治统能力。一是带头学法。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党员大会带头学法,及时参加“每月一讲”、“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积极参加法宣在线学习及考试。二是带头讲法。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带头讲法不少于2次的要求。抓牢“关键少数”讲法,为党校、社会主义学院讲授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三)狠抓法治专项工作落实。一是狠抓巡察问题整改。亲自部署抓措施落实。二是积极配合统计督察,认真安排部署整改,落实落细各项整改任务。三是狠抓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每月定期召开推进会、调度会,与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听取区县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四是狠抓法治机关建设。落实法治机关中职责权限法定化、职责任务清单化、工作流程标准化、岗位设置科学化、职责履行规范化的“五化”建设。
(三)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学法。主动与组织部门、统战部对接,将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必修课。二是常态宣传与创新宣传相结合。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执法检查必开展普法宣传。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宪法法律宣传月”等主题普法宣教日活动为节点,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治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学习不够深入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系统、不广泛,深度广度把握不够,对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有意识的将学的理论知识融会贯通,运用其立场,观点和方法去指导工作不足。如,多数还是按照规定动作学习,学习方式单一。在日常工作中,并没有将所学的法治理论和政策灵活运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中,而是更多的依赖传统的经验和做法,限制了法治思想的创新和应用。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执法不规范,执法人员对执法认识不足,执法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未能狠抓责任落实,没有从督促规范执法检查,建立健全制度上找根源,追责问责不够。
(三)普法宣传针对性有待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多采用发放统计法宣传册、讲解法条、挂横幅、布置展板等形式,未能做到分层次分对象采取社会公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调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和法定义务,普法成效有折扣,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程度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着力提升统计法治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解决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全面提升依法治统能力。
(三)加大法治监督力度。推进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及时向市纪委监委移交相关问题线索,扎实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四)强化普法宣传氛围。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和重大统计调查活动,创新普法方式,加强普法针对性,认真做好常态化日常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