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带头学法讲法,发挥示范作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中学习及“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网络学习等形式,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本单位的全面贯彻、有力落实,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18次,研究推进“三重一大”事项194项。带头参加各级各类法治培训,带头述法、讲专题法治课,借助“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专题法治课等契机,向干部群众宣传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讲专题法治课1次、社区国旗下宣讲1次、参加“逢九必讲·法治讲堂”等法治讲座23场次,切实提升了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重视法治机关建设,推动依法履职。深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牢牢聚焦法治机关建设目标任务,积极加强与组织、编制、财政等部门对接,自2024年4月起依法依规承接了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物管理职能,牵头修订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调整了局四个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修订局机关内部标准规范22项,指导各科室(中心)梳理履职事项78项并逐一完善工作流程图,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实现职能运行优化协同高效。
(三)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高位推动工作。坚持党建引领,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牵头制定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方案等有关材料,研究制定哈密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政策法规文件汇编,通过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三定”规定修订、法治机关建设等重大事项,通过专题会议、工作例会部署推进职责事项清单梳理汇总等具体工作,始终做到法治机关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进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压实了领导责任。每季度带队进行后勤服务中心购买服务事项承接第三方企业的日常督查检查和年度考核,指导分管科室规范后勤服务保障标准流程,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法治建设的日常督促指导,切实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四)深化机关事务法治实践,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范性文件清查工作,备案规范性文件2份。坚持问题导向,牢牢聚焦自治区法治督察、市委法治督察和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党组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限时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各项反馈问题均已对照整改完毕并同步完善了工作制度,巩固了整改成效。全力抓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不定期带队开展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日常巡检,积极推进市本级“实体+虚拟”公物仓建设,争取专项经费建设市本级公物仓,全面推进市本级国有资产清查等数据治理工作,推动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效能充分显现。重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聘请法律顾问的业务联系和年度考核,推动法律顾问常态化参与全局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决策以及信访问题调处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党政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予以推进,压实工作责任。二是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读书班、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形式,结合国家宪法日和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等契机,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教育,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全面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机关事务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全市机关事务法治化、规范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法治哈密做出机关事务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