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常态化参加“逢九必讲”“一月一讲”等法治培训,组织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等集体学法18次,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汇报3次,审议法治建设议题12个,组织开设法治专题培训班40余次,法律宣讲150余场,邀请武汉大学、新疆大学、自治区司法厅专家教授分别开展法治政府、民法典、立法专题讲座,推动2023年度述法反馈问题、自治区法治督察反馈问题完成整改。
(二)持之以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一规划两纲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机关建设,及时召开法治专题会、现场会,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动态调整哈密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研究制定哈密市暴雨灾害防御、城市更新管理等办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审查备案登记10件。自觉接受监督,依法向社会公开全市经济计划执行、财政预算执行等工作开展情况,高质量办理各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20件、政协委员提案119件。
(三)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营商环境等职能,全面完成新行政服务大厅搬迁启用,对政府采购、重大项目招商等政府合同实现全流程监管,设立“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四)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建成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290个,村(居)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现全覆盖,21家法律服务机构、134名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12348”新疆法网开展线上服务,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加快形成。督促政府部门依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常态化落实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有力带动全市信访排查化解。
(五)加快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有序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后的培训、指导、监督工作,力争赋权事项有效承接。积极构建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件讨论、听证等制度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防止任性执法、一刀切执法。
二、下一步工作
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履职尽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扎实做好“一规划两纲要”和“八五”普法规划五年总结验收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年度计划,实行重点任务清单化管理,确保各项任务举措严格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部署安排和时限要求落实到位。坚决把依法行政贯穿始终,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扎实落实府院府检联动机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突出做好重点领域行政立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重大政治任务,同时,纳入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融入“法治讲堂·法治宣传基层行”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法治文化建设示范、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品牌建设,用好“千名干部下基层·普法宣传进万家”平台,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