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一是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警种分工负责、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三是组织干部参加“一月一讲”、“逢九必讲”等法治讲堂,学思践悟,提高业务水平。
(二)强化系统观念,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一是明晰执法权责,厘清执法边界。出台执法标准指引,促进机关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二是推进“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推进警情研判治理体系建设。三是推动81项业务“一窗通办”,200余个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群众满意度位居全市前列。
(三)突出问题导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协同检法部门优化“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模式,畅通案件办理“快速路”;二是坚持民意导向,部署开展“夏季”“冬季”等系列专项行动,在民生领域持续攻坚发力。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正面宣传、舆情处置和新媒体应用相结合,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四)建立新型警务运行体系,释放警务效能。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理顺层级关系、优化职能配置,精简内设机构。二是推动市区两级警力资源整合,解决基层警力不足问题。三是推进构建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市县公安机关机构职能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综合施策,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完善执法标准细则和实战指引,为执法实践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执法全流程记录工作机制,推动案件信息化、智能化、可回溯监督管理,打造一站式办案基地。三是强化宗旨意识,深化行政服务管理,推出更多的办实事项目,推行涉企案件柔性执法、涉企服务容缺受理等举措,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四是强化执法实践,深入推进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应对风险、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