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述法工作要求,现将本人2025年度落实相关法治重点工作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深学笃行,持续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本人紧密联系财政发展中心任务,思考谋划财政法治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和实际成效,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履职尽责,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职责
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履行第一议题制度,审议通过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总体布局,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二是健全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所有重大财政政策制定、大额资金分配均经过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论证的工作机制,在制定规范性文件、签订重大合同、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等方面充分听取法律顾问专业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三是推动法治机关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保障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实施,有力推进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三)聚焦重点,多措并举化风险
一是筑牢债务风险“防火墙”。对全市政府债务持续提级管理。从严规范政府举债和融资行为,有效遏制政府债务规模无序增长,实现零违规举债。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制定出台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政府债务精细化管理能力。二是严防发生金融风险。加大重点领域风险监测,落实好涉金融领域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分析研判、政策协调、信息共享力度,合力防控各类金融风险。持续做好“7+4”类机构日常监管及风险排查工作。强化非法集资处置力度,持续化解处置金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三是保障各类安全。树牢安全意识,提高党员干部安全意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做好单位食堂、办公区等区域消防安全,持续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自查。
(四)发挥职能,促进经济发展法治保障
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运用法治手段服务和保障财政高质量发展。一是依法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强化绩效管理,提升资金效益。通过压实权责体系、提升工作质效、强化组织实施、夯实能力基础、加强监督管理等多举措推动工作走深走实。依法落实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等政策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将“信用代证”嵌入财政管理和服务的多个环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替代现金缴纳,直接将企业从资金占用中解放出来。在会计行业管理工作中,对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中的部分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财政部门经审查后先行作出审批决定。通过持续努力,会计行业诚信水平和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对标对表,狠抓问题整改工作
高度重视上一年度述法反馈问题和意见,将其作为改进工作、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契机。对于涉及财政法治建设、预算管理、资金监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问题,亲自部署、牵头整改。一是建立整改台账。对反馈问题逐条梳理,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既集中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制度机制根源。举一反三,查漏补缺,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三是强化跟踪问效。定期调度整改进展,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见底清零。通过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想指导财政实践、破解复杂难题的深度和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财政法规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三是财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持续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以更大力度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加大法治机关创建力度,创新学法形式,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努力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以更多的手段提高法治机关运行成效。多方位宣传与履行财政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内部与外部宣传,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与依法行政和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
下一步,我会以法治机关建设率先突破为引领,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的法治财政,为哈密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