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强化法治学习。坚持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推动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二)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一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巩固东天山生态修复和保护成果。二是严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底线,梳理调整、备案审查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全面构建边界清晰、权责一致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做到审慎用权、规范用权。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完成市直林草系统执法主体的清理确认及市本级执法证件的清理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从源头合法合规。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选派10名执法人员参加各级行政执法培训,持续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三是聚焦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全面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合法权益。
(四)推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依法动态管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用林用草审批流程再造,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全面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落实城市信用工作部署,按规定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
(五)将法治建设成效融入林草工作具体实践。一是持续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形成林草资源保护合力。二是抓紧抓实系统内普法及创新社会面普法,提升全社会依法用林用草的法治意识和行动自觉。
(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关口。二是健全内部工作规范,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对区县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推动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提升。二是巩固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成效,加强机关内部科室人员调配管理,切实提升依法履职效能。三是加强林草领域专项普法,推动形成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