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认真履行全面依法治市职责 ,统筹推进民政各领域法治实践
社会救助方面:认真执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始终坚守法治思维。实施分层分类救助,严格规范并完善低保特困准入条件,通过精准识别,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全年累计发放救助资金6739.53万元。
社会组织与慈善事业方面:一是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依法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注销、换届及重大活动备案等业务,严格规范办事流程和档案留存。完成社会组织换届30家,完成年检196家,共计培训8场次。二是推进慈善事业法治发展。完成慈善组织3家年检,认定2家,实现全覆盖。开展“9・5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等法治宣传活动。完善慈善组织认定、募捐资格审核等办事指南,开展专项培训113人次。三是规范福利彩票法治运营。以规范管理为核心,拓宽销售渠道,加大营销力度,139个销售网点累计销售2.94亿元。
(二)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完成177家社会组织年检,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15家。二是健全法制审核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规则及考评机制,全年审核合同193份,出具法律意见书170份,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3份,开展合法性审查27次,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四)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推进职责权限法定化。厘清与市直部门、区(县)民政局及内部科室、下属单位的职责边界,推动法治机关建设走深走实。二是实现职责事项清单化。动态调整权责清单37项,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7类事项,同步梳理职责事项清单98项,实现“法定职责”与“实际履职”精准衔接。三是推动工作流程标准化。依据权责清单,制定“一事一流程、一件一图表”工作标准流程103张,规范服务管理和行政执法全环节。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非禁即入”、“包容免罚清单”。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渠道。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重点领域执法监管效能有待提高。社会组织监管、殡葬市场规范、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等领域涉及面广,专业执法人员不足,联合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存在监管缺位风险。
(二)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强化。民政系统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精通民政业务和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相对不足,基层民政法治工作力量较为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着力提升重点领域依法治理水平。聚焦社会救助精准规范、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殡葬管理、养老服务提质、未成年人保护强化等关键领域,完善配套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方式,破解治理难题。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提升执法规范水平。
(三)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要求融入民政工作各环节,加强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实处、取得实效,以更高水平的民政法治建设推动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民政法治力量。